国新能源(6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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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04 17: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负责人[2]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办事机构[2] 信息处理要求 - 进行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3][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4]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2] - 对外报送内幕信息需登记外部单位及人员[14] - 工作应简化流程、缩小知情人范围[16]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先确认签署保密协议[18]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处分[18]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包含相关附件[23]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4)
2025-12-04 17:01
2025年12月4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12月4日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1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3 | - | | 第五章 | 党委 - | 19 |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0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0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3 |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0 |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 31 | -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2 |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4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34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39 | - | | 第一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4 17:0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6] 选聘标准与要求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0] 资料与评价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审计委员会选聘下一年度时对现任事务所作评价提建议[11] 变更规定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多次变更等情形[14] 披露要求 - 公司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5]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任命[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5]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 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方式、召集人姓名等内容[16] 职责权限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等[8]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9] - 听取公司管理层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汇报[18]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安排[18] - 在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8]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核,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董事会决议[19] 其他 - 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19] - 公司应同步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9] - 委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1] -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1]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4 17:01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1] 独立董事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1] 工作流程安排 - 公司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3] - 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并尽量实地考察[2] - 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监督职责履行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独立董事督促纠正并报告[3] 信息保密与报告 - 独立董事关注年报编制信息保密情况[3]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3] -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当年度述职报告[4]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17: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含 董事长,并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17: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4] - 任期与董事一致,失董事资格自动失去委员资格[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1] - 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0]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17: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 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 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本公司董事长、董事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12-04 17:01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子公司需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2] - 合规管理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等原则[3] - 董事会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批准战略规划等[7] - 经理层拟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8] 合规管理职责分工 - 合规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9] - 法务审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多项工作[9] - 各部门是业务范围内合规管理责任主体[10] - 公司及子公司设首席合规官,全面负责工作[10] 人员配备与员工要求 - 牵头部门配专职人员,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管理员[11] - 全体员工签合规承诺书,遵守行为准则[11] 制度体系构建与执行 - 构建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14] - 根据法规变化和管理缺陷修订完善制度并检查执行[14] 公司管控与业务合规 -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风险评估等[15] - 合同管理树立审慎签约、诚信履约文化,重视审查[17] - 信息披露与舆情管理遵守上市监管规定[17] - 内幕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和操作指引[17] - 关联交易建立健全制度,禁止不当或违规交易[17]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控制风险并披露[17] - 市场交易完善制度,遵守法规,严禁虚假贸易[19] - 商业伙伴管理对重要和潜在风险伙伴尽职调查[19] 报告与风险处理 - 子公司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合规管理报告[29] -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3日内形成专题报告上报[33] - 被国家机关处罚超50万元属重大风险事件[29] 其他合规措施 -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和审查机制[26] - 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27] - 强化合规检查,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29] - 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对举报人保密和奖励[31] - 建立双重合规管理汇报机制[33] - 推进风险管理、内控和合规管理融合[34] - 合规管理纳入子公司年度考核[34] 规定与实施 - 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为准[44]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印发日起实施[44]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5-12-04 17:01
制度层级与审批 - 公司制度按效力等级和审批层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层级[8] - 不同层级审批和适用不同[8] 制度制定 - 制度制定包含九个主要环节[11] - 制度起草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13] - 制度制定应符合多方面要求[13] 制度管理部门 - 法务审计部为制度管理归口部门[5] - 制度制定部门负责草案工作并开展年度评审[6] 制度行文与发布 - 规章制度行文种类有规定等,禁止用条例[9] - 定稿发布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备案[20] 制度评审与后评价 - 各部门按年度评审并于3月底报结果[27] - 后评价需对制度多方面评价并提意见[27] 制度动态管理 - 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24] - 规章制度废止有新制度替代和直接废止两种形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