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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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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5:58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224,138,196.10元[3] - 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45,304,314.80元[3] - 2025年半年度拟派现金红利41,375,072.39元,占比18.46%[3]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71,576,047.76元[3] - 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1,134,130,217.78元[3] - 2025年6月30日资本公积3,396,361,801.47元[3] 会议与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8月28日召开[1]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2] - 利润分配议案、治理制度议案表决全票通过[3][6]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8-29 15:58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224,138,196.10元[3] - 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45,304,314.80元[3] - 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1,134,130,217.78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0.39元,共派41,375,072.39元,占归母净利润18.46%[2][3] - 预计派现不超归母净利润30%[6] 资本情况 - 2025年6月30日资本公积3,396,361,801.47元,不转增股本[4]
华鑫股份(60062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5:5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1.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05%[18] - 公司营业收入11.70亿元,同比增长26.05%[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8%[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长48.68%[28] - 公司营业利润为3.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3%[118] - 净利润为2.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1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7%[118] - 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同比增长50.00%[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同比增长50%[118] - 营业总收入从9.28亿元增至11.70亿元,增长26.0%[117] - 母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03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8%[121] - 母公司净利润为453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7%[121]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为5.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123] - 利息净收入53.66亿元,同比增长156.31%,主要因融资业务规模上升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增加[41][4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69亿元,同比增长102.21%,主要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41][4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0.83亿元增至1.67亿元,增长102.2%[11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从5.60亿元增至6.13亿元,增长9.4%[117] - 其他业务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317.86%,主要因处置投资性房地产[41][42] - 收取利息及佣金现金为11.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12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资产总额513.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7.14%[18] - 公司资产总额513.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14%[28] - 总资产513.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14%[47]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末的438.52亿元增长至2025年6月末的513.68亿元,增幅达17.14%[110] - 负债总额426.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41%[50] - 公司总负债从354.13亿元增至426.40亿元,增长20.4%[1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7.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2%[28] - 净资本80.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78%[22] - 华鑫证券本报告期末净资本为80.36亿元人民币,上年度末为78.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8%[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143.54亿元,同比增长52.87%,占资产总额27.94%[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93.90亿元大幅增至143.54亿元,增幅达52.86%[110] - 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12.70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52.02亿元[4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4.84亿元,同比增长187.57%,主要因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45][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由32.98亿元增至94.84亿元,增长187.5%[111] - 代理买卖证券款从174.22亿元增至183.08亿元,增长4.9%[111] - 应付债券由62.89亿元增至67.45亿元,增长7.2%[111] - 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129.60亿元增至146.10亿元,增长12.74%[110] - 货币资金从3.07亿元增至3.52亿元,增长14.5%[11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从11.21亿元增至16.52亿元,增长47.36%[110] - 长期股权投资1.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7%[55] - 长期股权投资从56.64亿元增至56.67亿元,基本持平[114] - 母公司总资产从62.77亿元增至63.23亿元,增长0.7%[114][115] - 流动比率从1.52降至1.28,下降15.79%[107] - 速动比率从1.52降至1.28,下降15.79%[107] - 资产负债率从68.85%上升至74.24%,增长7.83%[107] -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债率73.60%,较上年末增加5.53个百分点[51] - 利息保障倍数从1.68提升至2.33,增长38.69%[107]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从9.81大幅提升至16.62,增长69.42%[107] - EBITDA全部债务比从0.04降至0.03,下降15.91%[107]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9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31亿元,同比增长44.91%,主要因缴纳存出保证金减少[41][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9%[1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55.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55%[123]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1.79万元,同比扩大78.4%[127]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8亿元,同比下降78.1%[1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4.11亿元,其中投资支付现金53.95亿元[1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8.64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现金25.98亿元[1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7.23亿元,较期初增加12.59亿元[12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53亿元,同比增长45.3%[12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为13亿元,同比增长30%[124] 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 - 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872.77亿元,较期初增加288.96亿元[1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7.17亿元[12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8275.01万元[129] -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71,183,448.28元[130]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345,328,086.54元[130] - 2024年半年度对所有者分配利润导致权益减少135,631,620.00元[130] - 2024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1,997,399.74元[130] - 母公司2025年1-6月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78,410,752.17元[132]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45,304,314.80元[132]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导致权益减少82,750,144.78元[132]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026,432,655.76元[13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15,176,191.57元[13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对股东分配导致权益减少119,881,620.00元[133]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75,072.39元[3]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75]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75,072.39元[7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6%[3]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6%[75] - 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92,755,145.39元[3] - 未分配利润留存1,092,755,145.39元[75] - 2025年6月30日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3] -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75] - 本报告期资本公积不实施转增股本[3] 业务资格和牌照 - 华鑫证券于2020年6月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13] - 公司于2020年9月取得证券承销及债券自营业务资格[13] - 华鑫证券于2022年2月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13] - 公司于2022年取得保荐业务资格[13] - 华鑫证券于2020年成为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13] - 华鑫期货持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12年获批)[13] - 华鑫期货具备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2010年获批)[13] - 华鑫证券于2022年11月获得深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交易权限[13] 业务运营表现 - 华鑫证券资管业务总规模超过1200亿元,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31] - 报告期内主承销发行债券40只,市场排名第37位[32] - 经纪业务股基交易量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38] - 资管业务规模同比增长[38]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比率176.85%,较上年度末显著提升[22] - A股市场成交金额162.6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超61%[27] - 股票型ETF净申购1449.03亿元人民币,科创与AI主题占比60%[27] - 公司拥有全国80余家营业网点[38] - 核心管理团队平均从业年限超过二十年[39] 子公司表现 - 华鑫证券总资产466.8亿元,净利润2.16亿元[64] - 华鑫期货净亏损285.48万元[64] - 合并结构化主体总资产7.11亿元[66] 金融资产和投资表现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5亿元,期末余额达143.54亿元[58]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损失4261万元,期末余额为28.55亿元[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收益2.57亿元,期末余额40.45亿元[5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影响净利润1590.48万元人民币[24] 受限资产情况 - 受限资产总额为105.57亿元人民币,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受限75.13亿元,其他债权投资受限26.27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受限4.17亿元[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受限金额较期初大幅增加348.5%,从16.75亿元增至75.13亿元[54] - 货币资金受限24.91万元,为风险准备金存款[54]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袁涛辞任董事职务(2025年5月14日)[74] - 选举黄雄、刘正奇、张溯枫为新任董事[74]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74]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89]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5,197户[90] - 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1,974,793股,占比34.12%[92] - 第二大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9,517,522股,占比13.15%[92] - 第三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股84,723,573股,占比7.99%[9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增持1,587,462股,期末持股13,833,329股,占比1.30%[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报告期内增持466,800股,期末持股8,199,120股,占比0.77%[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报告期内减持164,400股,期末持股6,316,314股,占比0.60%[9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 ETF报告期内增持518,100股,期末持股4,912,411股,占比0.46%[9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 ETF报告期内增持537,600股,期末持股2,888,650股,占比0.27%[9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089.9292万元[134][138][139] - 2011年控股股东变更华鑫置业持股139517522股占总股本26.62%[135] -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持有华鑫证券100%股权[137] 债券和融资活动 - 公司债券余额总计71.3亿元人民币,包括25华鑫01(13.00亿)、24华鑫01(11.00亿)、23华鑫01(10.00亿)、21华鑫04(4.80亿)、23华鑫02(11.00亿)、25华鑫03(10.00亿)、24华鑫S1(8.00亿)、24华鑫C1(13.00亿)及24华鑫C2(3.50亿)[97][98] - 债券利率范围1.90%至3.40%,其中25华鑫03利率最低(1.90%),23华鑫02利率最高(3.40%)[97][98] - 21华鑫04债券前3年票面利率3.9%,第4-5年调整为2.15%[98]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总额23.00亿元,其中25华鑫01使用13.00亿,25华鑫03使用10.00亿[101][104] - 募集资金偿还债务23.00亿元:25华鑫01偿还收益凭证4.00亿及公司债券9.00亿,25华鑫03偿还短期融资券10.00亿[103][104] - 报告期末25华鑫01与25华鑫03募集资金余额均为0[101] - 所有债券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且无终止上市风险[97][98] - 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7][98] 风险因素 - 信用风险集中在债券投资、融资融券等6类业务[69] - 流动性风险源于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及创新业务增长[70] - 公司经营涉及前瞻性陈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4] 承诺和关联交易 - 仪电集团承诺避免与华鑫股份同业竞争,若违反则利润归上市公司并赔偿全部损失[81] - 仪电集团承诺不利用信息协助第三方参与竞争业务[81] - 仪电集团承诺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81]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按公允价格进行[81] - 仪电集团承诺维护华鑫股份人员独立性,避免高管双重任职[81] - 仪电集团承诺保证华鑫股份资产独立完整[81] - 仪电集团承诺保证华鑫股份业务独立[81] - 仪电集团承诺保证华鑫股份财务独立[81] - 仪电集团承诺保证华鑫股份机构独立[81] - 所有承诺均为长期有效且正在严格履行中[81] 资产权属和法律事项 - 华鑫股份资产权属明确界定,相关资产转让将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82] - 上海市沪太路125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实际为华鑫股份所有,作为置出资产转让[8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120号、3140号土地使用权归公司所有,房屋所有权归华鑫股份,作为置出资产转让[82] - 华鑫证券深圳福田区桂花路红树福苑2处房屋为小产权房,无法获得产权证[83] - 华鑫证券深圳罗湖区凤凰路3号海珑华苑天高阁2处房屋及深业中心2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84] - 华鑫证券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鸿景花园2处房屋因原西安证券营业执照注销无法变更产权证[83] - 公司承诺承担因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华鑫股份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83]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生效判决或大额债务逾期情况[85] -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5]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84][86] - 公司确认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 审计和报告基础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 公司声明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5年8月28日[141] - 公司注册资本单位均为人民币元[9] - 公司注册资本保持稳定,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为36.00亿元人民币[12]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风险管理体系 -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含收集信息、评估等环节[3] -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经理层等[6] - 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负最终领导责任[6] - 总经理对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8] -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体系建设和运转[8] - 其他部门负责具体风险管理,接受指导[9] 风险分类与等级 - 公司面临市场、信用等多种风险[13] - 操作风险源于流程、人员等[14] - 其他风险含政策性、经营等[14] - 一级风险单笔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下或上年末资产总额5%以下[16] - 二级风险单笔资产损失500万 - 5000万元或上年末资产总额5% - 10%[16] - 三级风险单笔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上年末资产总额10%以上[16] 风险管理工作流程 - 风险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公司层面风险评估[25] - 各部门按月报送风险事件[20] - 风险管理部门制定或调整风险管理策略[28] - 各部门制定或修订具体解决方案并备案[29] - 对重大风险持续监控和报告[31] - 遇突发事件或指标超警戒值立即预警[34] - 风险管理部门对突发风险事件信息归档总结[37] 信息技术应用 -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系统[36] - 系统实现风险数据积累共享等功能[39] - 风险管理部门提需求,配合开发[40] - 各部门输入风险信息[41] - 信息技术部门确保系统稳定安全[42] 其他管理措施 - 内部控制体系围绕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执行[38] - 公司培育风险管理文化[41] -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考核[44] - 考核内容含建设效果和工作绩效[45]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评价制度执行情况[45]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使用程序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申请、审批、决策、风控及信息披露程序规定[8]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后披露[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方可使用[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方可使用[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4]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报时一并披露[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报时一并披露[28]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本报告期收益情况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25]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26] 子公司实施规定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受控制企业实施,需确保其遵守办法规定[27] 责任与施行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29] - 本办法自2025年8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施行[29] - 2016年11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废止[29]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半数以上[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须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13]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14] 审计工作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5]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5]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提审计报酬及续聘或改聘提案[15] 履职评估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评估报告[15] - 在年报中陈述主要工作[15] - 根据内审报告评价内控情况形成报告[15] 报告决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6] 细则生效与废止 - 本实施细则2025年8月28日生效[18] - 2024年4月26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18]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5][6][7] - 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开展工作[6] 管理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6] - 积极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7]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并会前沟通[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8][9] 责任与培训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13]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6] 制度相关 - 2025年8月28日制度审议通过生效[18] - 2008年相关制度同时废止[18]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5] - 公司设审计部门,接受党委和董事会领导[6] 审计职责权限 - 内部审计有拟订制度等职责[7] - 审计部门有要求报送资料等权限[8] 审计管理监督 - 审计部门负责外部审计机构日常管理[10]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10] 审计流程 - 审计计划根据业务等情况制定[14] - 审计立项有三种方式[16] - 审计程序包括通知等环节[17] 实施规定 - 规定自2025年8月28日起实施[20] - 规定由审计部门修订和解释[20]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应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4]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7]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和中报,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披露[1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年报需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9][20] 临时报告披露 - 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重大事件等需及时披露[11][12]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16][17]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20] 其他披露要求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21] - 信息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不得用新闻发布会等代替[21] - 不得用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非交易时段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22]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信息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交易[22] - 董秘开展培训、通报股东、管理档案,接触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3] - 违规披露致损失可处分索赔,确定暂缓、豁免事项,材料保存十年[25][27][2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5年8月28日起施行,2021年8月26日制度废止[33]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15:4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有8种[4] - 聘任后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4类资料[6] - 解聘需充足理由,4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解聘[6] 职责履行与代行 - 董事会秘书履行9项职责[9] - 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7] 制度相关 - 新制度2025年8月28日生效,旧制度废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