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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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改委 1992 年 5 月 15 日 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也经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登记手续。 公司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兰政发(1992)60 号"文件《关于批准筹建 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20000224336881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4.5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为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 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 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内部信息报 告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时间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总经理工作制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兰州 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二章 任免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副总经理 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 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也可视情况决定总经理的任期, 但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 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所明确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产品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要 信息。 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但尚不具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8: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在其职 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责任追究 制度。 第五条 内部问责遵循以下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5、问责与整改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其工作职责范围内,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进行充分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8: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董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 下列职权: 1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为了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