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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已离任)
2024-04-22 16:2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独立董事履职 - 李玉敏2023年出席相关会议并发表多份意见[4][5][6] - 李玉敏2023年召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沟通[6]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5份报告[9] 人事变动 - 2023年提名王新照、李永清为董事候选人[11] - 2023年聘任霍志军为董事会秘书[11] - 解聘张国富副总经理职务[12]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政策[13]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清)
2024-04-22 16:28
人事变动 - 李永清2023年12月15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3] - 李玉敏2023年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7] - 霍志军2023年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7] - 张国富2023年被解聘副总经理职务[7] - 王新照被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6] - 李永清被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 报告披露 - 2023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5] 审计机构 - 2023年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5]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16:28
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 - 2023年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1] - 2023年5月15日柴高贵接任王晓军任委员[1] - 2023年11、12月李永清接任李玉敏任主任委员[2] 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会议[3] - 3月17日审议续聘致同为审计机构[3] - 4、8、10月分别审阅各期报告[4] 审计相关建议与工作 - 建议续聘致同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5] - 审阅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监督工作[5]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6:28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规则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超20%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所不超8年[10]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10] - 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并披露原因[11][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检查选聘并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4] - 了解事务所主动终止原因并报告[12]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违规造成后果及时报告处理[14] - 专项审计选聘可参照本制度[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实行[17]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6:28
会议信息 - 山西焦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发出,4月19日现场召开[3] -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3] 表决结果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4]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5]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7]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与弃权[8]
山西焦化: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2 16:28
募资情况 - 2013年非公开发行20,000.00万股,发行价7.80元/股,募资156,000.00万元,净额150,288.00万元于2013年2月5日到账[14] - 2019年非公开发行83,879,420股,发行价7.63元/股,募资总额64,000.00万元,净额63,138.56万元于2019年1月17日到账[1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3年募资累计投入140,189.36万元,未使用18,775.71万元[1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募资已使用完毕,支付现金对价60,000.00万元,置换转出3,138.56万元[19] - 2023年,2013年募资投入“1 - 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4,940.29万元,累计投入145,129.65万元,未使用14,083.47万元[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余额14,083.47万元,含本金5,158.35万元,利息8,925.12万元(2023年248.05万元)[24][25] - 2019年度募资总额63138.56万元,2019年6月19日使用完毕,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8.5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4] - 2023年度募资总额50288.00万元,本年度投入4940.29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45129.65万元[33] 项目情况 - 3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承诺投资41278.00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35405.6万元,投入进度85.77%,本年度销售收入8638.94万元,利润962.34万元[33] - 1 - 2号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5707.2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5707.2万元,投入进度100.00%,本年度销售收入4066.37万元,利润80万元[33] - 10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承诺投资42873.0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12873.0万元,投入进度100.00%,本年度销售收入22841.95万元,利润2270.48万元[33]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承诺投资5640.00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6354.0万元,投入进度104.57%[33] -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承诺投资34789.81万元,至期末累计投入34789.8万元,投入进度100.00%[33] 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11年制定《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6、2019、2022年三次修订[23] - 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按三方监管协议存放和使用资金[23]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按规定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法规,无违规使用情形[28] 其他情况 - 截至2019年2月1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0.0万元[34] - 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4] - 2019年8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34]
山西焦化(60074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16:28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8.21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4.67亿元下降26.18%[5][7]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2.48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91.37%[7]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31.61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91.98%[7]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57元/股,较2023年同期下降91.37%[7] - 2024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3%,较2023年减少4.71个百分点[7]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68.93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14.39万元[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91.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91.98%,主要因报告期收入同比减少,中煤华晋归母净利润减少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9] - 基本每股收益变动比例为-91.37%,因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9]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63,732,249.64元,较之前的756,954,083.60元减少[2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57元/股,较之前的0.2977元/股减少[28] - 营业利润为40,876,437.04元,较之前的764,698,538.21元大幅减少[45] - 利润总额为43,930,430.74元,较之前的760,106,200.74元大幅减少[45] - 净利润为64,895,379.04元,较之前的760,447,604.72元大幅减少[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24,767.19元,较之前的762,639,114.58元大幅减少[45]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 1,163,129.40元,较之前的 - 3,493,521.12元亏损减少[45] - 其他综合收益为-1947.48万元,去年同期为-1831.17万元[53] 股东情况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10亿股,持股比例为51.1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8,112[19] 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37亿元[7]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29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8.01亿元有所下降[11]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39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8.47亿元下降[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报告期焦炭产品销量、单价同比下降,收入减少,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量减少[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0.76亿元,去年同期为30.4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7亿元,去年同期为-1.96亿元[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亿元,去年同期为5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8亿元,去年同期为4.61亿元[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37亿元,去年同期为9.7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4亿元,去年同期为2.24亿元[48][4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6亿元,去年同期为4.89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30亿元,去年同期为17.42亿元[49] 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359,785,690.6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99,806,896.77元增加[23]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48,783,514.36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8,331,531.47元减少[23] - 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5,847,048,359.90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3.45%[33] - 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262,784,017.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0.70%[33] - 应付票据为628,289,623.93元,较之前的570,818,465.03元有所增加[42] - 应付账款为732,953,371.82元,较之前的1,262,214,215.26元有所减少[42] - 流动负债合计为7,079,235,937.96元,较之前的6,771,623,793.45元有所增加[42]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294,169,791.08元,较之前的2,846,343,088.04元有所增加[42] - 负债合计为10,373,405,729.04元,较之前的9,617,966,881.49元有所增加[42] - 专项储备为290.89万元,去年同期为715.45万元[53] - 盈余公积为10.45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53] - 未分配利润为46.24亿元,去年同期为45.59亿元[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2.63亿元,去年同期为151.56亿元[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58.47亿元,去年同期为249.86亿元[53]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2 16:28
2023年关联交易数据 - 实际关联交易金额70.63亿元,在预计金额67.5 - 145.56亿元内[6] - 向山西焦化集团采购原料煤实际发生693,873.11万元,预计金额67.20 - 135.20亿元[5] - 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实际50,325.59万元,上限30亿元;贷款实际36,280.00万元,上限30亿元[6]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7.5 - 131.2亿元(不含金融业务)[7] - 预计向山西焦化集团采购原料煤380 - 480万吨,金额57 - 124.8亿元[7] - 原料煤预测单价1500 - 2600元/吨[7] 2024年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 纯苯和焦炭销售规模0 - 5万吨[8] - 接受关联方劳务金额9905.33万元,劳务量0.5 - 1.2,对应金额区间57.5 - 131.20[8] - 关联交易合计金额17.09亿元[8] - 存款实际9.88亿元,上限30亿元;贷款实际3.63亿元,上限30亿元;其他金融业务额度10亿元[8] 议案审议情况 -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4] - 2024年4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4]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4] 其他信息 - 2024年公司调整和充实关联购销品类应对市场不确定性[7]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62322.99万元[9]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山西焦化集团持股44.99%,公司持股44.14%,自然人股东持股10.87%[13] -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按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制定[14] - 关联交易能优化原料来源、拓展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和加快资金周转率[16]
山西焦化(60074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6:28
财务业绩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7.49亿元,同比下降27.54%[1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5亿元,同比下降50.61%[12]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9亿元[12]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49.86亿元,同比增长6.52%[12] - 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1.56亿元,同比增长4.87%[12]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4977元,同比下降50.61%[12]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4%,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13] - 公司2023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4] - 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生产经营 - 公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与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7] - 公司应对焦炭价格下降、化工市场下行等不利影响,多措并举稳定生产经营[17] - 公司全年合计采购洗精煤410.21万吨[24] -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销售焦炭289.74万吨[25]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934.67万元,同比下降27.54%[25]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6,964.04万元,同比下降50.74%[25]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27.26万元,同比下降50.61%[2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产品焦炭290.86万吨,同比下降17.79%[25]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7.02亿元,同比下降27.69%[30]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1.11%,同比下降9.57个百分点[31] - 公司焦炭产品销量为289.74万吨,同比下降18.31%[33] 采购与销售 - 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采购合同总金额为103.68亿元,本报告期已履行69.39亿元[34] -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1.68%,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7.40%[34] -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77.15%,其中关联方采购额占68.95%[35][36] 研发与创新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合计9,528.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9%[4] - 公司研发人员32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47%,其中硕士研究生24人,本科266人[4]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有3项科技成果获得鉴定,其中2项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61] - 公司申报国家专利12件,已授权专利5件,并与行业协会合作完成3项团体标准的制定[61] - 公司拥有焦炉烟气非甲烷总烃催化脱除技术、焦炉交换机智能巡检及安全隐患排查技术、焦化高盐废水强化絮凝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61]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 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2,874.06万元[68] - 中煤华晋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详见下表[71]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6.21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0.35亿元,总资产为49.10亿元,净利润为7.25亿元[7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2020-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113]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19个议案[114] - 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新增独立董事李永清[119,120] - 公司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为3,386.94万元[133] 环境保护 - 公司2023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106,057.7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134] - 公司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33,985万元[139] - 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140,141] - 公司编制了《碳达峰行动方案》《碳减排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154] 关联交易 -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5-145.56亿元(不包含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等金融业务)[192] - 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存款业务,期末存款余额为5.03亿元人民币[195] - 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贷款业务,期末贷款余额为3.63亿元人民币[195] - 公司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亿元人民币[196][19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3年2月5日募集资金总额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2 16:2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报告义务人[2]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4] 需关注事项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5]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变动属重大事项[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17]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需及时报告现状及风险因素[19]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便捷报告再补书面资料[19] - 报送重大信息需经部门或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19]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需分析判断,按规定履行披露或会议审议程序[20]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对外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23] - 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时间定义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过24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