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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6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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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 式、变动数量以及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条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有关联关系的,包 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在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并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 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从事证券服务业 及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其他相关机构和个 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 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原则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效率,规范股东会会议议事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新疆友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
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