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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6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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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公司章程
2025-08-27 10:46
《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 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国 家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生字(1992)第 142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3 年 2 月 15 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6 年公司根 据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5)126 号文规定要求,对照《公司 法》进行了规范,取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鲁政股字(1996)14 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 准证书》,重新确认公司设立方式为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但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 债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 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经理人员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畴之内。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董事会秘书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日 常工作联络,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建立健全现代企 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企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国家《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理层构成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 1 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和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本细则规定和总经理 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和履行义务,遵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及撤销方案; 和本公司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统称"各单位")及其负责人;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 公司之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公司之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负有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并且应当配合公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 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审批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第一章 总则 生。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5-08-27 10:46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 履行法定职权和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权,有效行使重大经营决策权力,向董事会 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据董事 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报告时限 第三条 定期工作报告(包括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等)。总经理应定期在 董事会上报告经理层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听取董事会意 见建议并接受问询。 第四条 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出现经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的重 大事项,或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认为董事会应当知悉的重大事项发生时,应 及时进行专项报告。 第三章 报告内容 第五条 年度工作报告。通过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计划、预算执行、科技创新、重大融资、重大改革、资本运营、 生命线工程、风险管理等重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连 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 度第四条所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