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6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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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20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聘 ...
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9:20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发字[2023]第 14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 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 3550178 传真: (0991) 3550219 1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 | 二、关于本次注销事项 . | | 三、结论意见…………………………………………………………………………………………………………………………………… 9 | | 第三节 结尾. .. | 2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 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发字[2023]第 14 号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政函(1995)129 号]文批准,以募集 方式设立,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号 65000004000043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17 日至 2 月 3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政函 (1995)131 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字[1996]2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2250 万股, 于 1996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主任 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第一章 总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4 19:18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 公告编号:2023-09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1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9:18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 编号:临 | 2023-093 | 号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 |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 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11 份。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1 号指引——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除了津贴以外的 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