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众和转债
icon
搜索文档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和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37,500万元(13.75亿元),期限6年(2023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1] - 可转债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1]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14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代码110094[2] 转股条款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月24日)起至到期日止[2] - 初始转股价8.20元/股,后因触发修正条款调整为6.92元/股,再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为6.65元/股[2]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次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票面利率0.4%,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派息0.40元(含税)[4] - 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3][4] 付息对象及方法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7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4] - 付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兑付,资金划转至持有人对应的券商账户[4][5]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实际每张债券派息0.32元(税后)[5] - 居民企业自行纳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暂免企业所得税,均按0.40元/张派息[5][6] 相关机构 - 发行人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及受托管理人为国信证券,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7]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考核办法和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等事项 [1] -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1] 股票期权行权基本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三期可行权数量为1,652.80万份,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 [2] - 预留授予第二期可行权数量为236.00万份,行权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2] - 2025年第二季度期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均未有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0股,占可行权总量的0% [3][4] 行权股票来源及上市安排 - 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4] -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3][4] 激励对象及行权人数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08人,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90人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个行权期均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4]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行权未导致股本结构变化,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376,187,708股增至1,403,711,261股,主要由于可转债转股增加27,523,553股 [6] -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 募集资金及财务影响 - 本次行权获得募集资金0.00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未构成影响 [6]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可转债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3.80655亿元"众和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5453.2406万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4.04% [1] - 尚未转股的"众和转债"金额为9.94345亿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72.32% [1][3] - 2025年第二季度期间,共有1.90512亿元"众和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752.3553万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04% [1][2]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5亿元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 [2] - "众和转债"转股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债券到期日 [2] 股本变动情况 - 2025年第二季度转股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3.76187708亿股增至14.03711261亿股,总股本同步增加2752.3553万股 [3] -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股东持股变化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由4.89116524亿股增至5.16639644亿股,持股比例由35.54%上升至36.81% [3]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和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回售基本情况 - 回售债券代码为110094 简称众和转债 [1] - 回售期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 [1] - 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含税) [2]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490张 回售金额为49,171.50元(含当期应计利息 含税) [1][2]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6月16日 [1][2] 回售公告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可选择回售公告(临2025-041号) [1] - 后续分别于2025年6月3日、6月10日、6月11日披露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临2025-051号、临2025-052号) [1] 回售结果及影响 - 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2] - 本次回售金额较小 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2] 后续事项 - 未回售的众和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2]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和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31
回售条款及价格 -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条件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或被认定为改变用途 [1] - 持有人可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计算公式为IA=B×i×t/365 [1] - 当期应计利息为0.35元/张 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 计算天数321天(2024/7/18-2025/6/3) [2] 回售事项安排 - 回售价格100.35元/张(含利息) 申报期2025年6月5日至11日 [3][4] - 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6月16日 回售期间转债停止转股 [3] - 申报代码110094 方向为卖出 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4] 交易处理规则 - 回售期间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卖出指令优先于回售指令处理 [4]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 将继续交易至回售期结束 [5]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众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核心内容 - 证券停复牌安排: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众和转债将于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6月12日起恢复转股 [1] - 转股价格调整:调整前为6 92元/股,调整后为6 65元/股,下调幅度为3 9%(0 27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1][3][4] 众和转债基本情况 - 发行规模:2023年7月18日发行13 75亿元可转债(13 75万张,面值100元/张),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0 2%-2 0%)[2] - 转股期限: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8 20元/股,后经两次下调至6 92元/股(2023年修正至7 04元/股,2024年因权益分派调整至6 92元/股)[2][3] - 上市信息: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10094 [2]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调整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增发等情形时需调整转股价格,公式为P1=P0-D(现金分红情形)[3][4]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7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4] 其他说明 - 信息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且调整后价格适用于股权登记日前已提交的转股申请 [3] - 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电话0991-6689800,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4][5]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403,711,26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379,002,040.47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 [1][2] 分配实施细节 - 除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完成后派发 [2]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本次派发暂不扣税,转让时由证券公司代扣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43元 [5][6]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43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7元 [6] 联系方式 - 咨询部门为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电话0991-6689800 [6][7]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 [1] - 会议于2025年6月召开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 -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临2025-049号公告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02:31
可转债发行及配售情况 - 新疆众和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1,37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5亿元[2][8]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14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2][8] - 控股股东特变电工通过优先配售认购470.4万张,占发行总量的34.21%[2] 可转债转股及持股比例变动 - 特变电工于2024年3月29日转股189.38万张,2025年5月30日转股190.46万张,累计转股比例达67.77%[3] - 转股后特变电工持有可转债数量降至90.57万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从34.21%降至6.59%[3] - 2025年5月30日转股产生2,752.31万股A股,使特变电工持股比例从35.54%增至36.81%,增加1.27个百分点[9] 权益变动合规性 - 本次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7][10] -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定特变电工具备增持主体资格且符合免要约条件[13]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10] 可转债转股条款 - "众和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进入转股期[8] - 最新转股价格为6.92元/股[8] - 债券持有人转股时间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披义务[10]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和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48
回售条款及价格 -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条件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或被认定为改变用途 [1] - 持有人可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1] - 第二年票面利率0.4% 计息天数321天(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6月3日) 利息0.35元/张 [2] - 最终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含利息) [2][3] 回售实施安排 - 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 资金发放日为6月16日 [3][4] - 回售期间转债停止转股 但继续交易 卖出指令优先于回售指令 [4] - 申报代码110094 方向为卖出 确认后不可撤销 当日未成功可次日补报 [4] 回售影响及后续处理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 转债将继续交易至回售期结束 并在公告3日后停止交易 [5] - 公司将在回售期满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影响 [4] 公司联系方式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编830013 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5] - 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