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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 - 厦门空港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4-29 22:06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20,446,862.03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6,93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3,418,8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 ...
厦门空港(600897) - 厦门空港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21:30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361Z001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室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室验 录 m | 序号 | K 容 | 喷得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I-ર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92 | 审计 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 ...
厦门空港(600897) - 厦门空港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21:30
"RSM | 容 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361Z001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月 骑 缝 章 容诚审字[2025]361Z0012 号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 空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宜鑫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c.gov.cn)"进行宜鑫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
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 ...
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鹭华)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鹭华) 1 各位股东: 作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鹭华,1970 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曾任厦门 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东方(厦门)高尔夫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厦门厦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厦门港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厦门 仲裁委员会任仲裁员,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 ...
厦门空港(6008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
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 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
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友梅)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友梅) 各位股东: 作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友梅,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曾任福建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湖南机油 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茶 花家居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 ...
厦门空港(600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20: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
厦门空港(600897) - 厦门空港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20:59
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 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