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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18 17:38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 案。 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 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3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参会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无异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8 17:38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8 号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 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制 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一) 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或有负债风险; (二) 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 需要; (三) 符合国家有关担保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规定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18 17:38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远股份"或"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风险总体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 影响投资收益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为进一步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17: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应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连任,但是独立董事委员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8 17:37
公司代码:600955 公司简称:维远股份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17:37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 年审计资质 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信永中和出具 2023 年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3、在取得信永中和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保信永中和编制的报告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三、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分析和评估,信永中和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8 17:37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3 2023 | 年度预计金 额 | 年度实际 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差 | | --- | --- | --- | --- | --- | --- | | | | | | | 异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利津炼化 | | 130,670.00 | 72,116.49 | 58,553.51 | | 和提供劳务 | | | | | | |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 | 利津炼化 | | 38,480.00 | 21,327.16 | 17,152.84 | | 和接受劳务 | | | | | | | 承租关联方资产 | 利津炼化 | | 0.91 | 0.91 | 0.00 | |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
2024-03-18 17: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 训活动,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 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李润生:中国国籍,1952 年 6 月生,公共管理硕士,教 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 副会长等职务。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远 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8 17: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华益维远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委员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8 17: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索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9层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 t, Beij ing,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JNAA2B002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