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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取得[2] 独立性条件 - 不属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3] - 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3]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专业能力与审查 - 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为注册会计师[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独立董事限制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其他 - 声明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润生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润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提名 - 利华益维远化学提名巴树青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证[2]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4] - 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任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专业能力 - 被提名人是注册会计师,有丰富会计知识经验[6]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7: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书面传签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发出[3] - 董事会应到7名董事,实到7名[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4]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5]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7:41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 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9 17:4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开展换届选举[1] - 第三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1] - 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1] 候选人情况 - 拟提名董利国、季官文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1] - 职工代表监事岳玉荣由职代会选举产生[2] 任期安排 -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2] - 选举前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职[4]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7 16:44
稳定股价预案 - 公司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通过审议[1] 触发条件 - 上市3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条件[1] - 2024年2月28日至3月26日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在3月26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具体方案[2] - 方案履行程序后实施并及时公告[2]
维远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6 17:07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业绩因产品价格周期波动下滑[10] 资金与制度 - 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注销[7] - 持续督导期内,建立良好内控并执行,信息披露合规[4][5] - 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交易等违规情形[6][9] - 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程序,进度与计划基本一致,无违规[8] 建议 - 完善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关注行业和市场变化,改善业绩下滑趋势[13]
维远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3-26 17:04
融资上市 - 维远股份获准发行13750万股,发行价29.56元,募资406450万元,净额387993.54万元[2] - 2021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督导检查 - 保荐人2024年2 - 3月对公司现场检查[5] -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合规[6] - 督导期未发现需报告重要事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