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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巴树青为利 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利华益维远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 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7:41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 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兴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兴华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兴华为利 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利华益维远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9 17:41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 选举产生之前,第二届监事会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利华益维远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 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拟提名董利国先生、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润生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润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巴树青
2024-03-29 17: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巴树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29 17:4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李润生 刘兴华 韩鲁 2024 年 3 月 29 日 全体参会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无异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 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 公司本次拟定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 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3-29 17:41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止,公司股票已连 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 到《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稳定股价,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预案的承诺,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7 16:44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 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 称"预案"),该预案已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第七款"。 根据预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稳定股价 措施的启动条件。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止,公司股 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