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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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证件资料,并查阅了复星财务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管理层报表, 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星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复星财务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完成工 商注册手续,同年 12 月正式开业。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复星财务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 --- | --- | | 1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6,500 | 51% | | 2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20%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我们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 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如无 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二)公开、公平、公允; (三)认真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四)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1-30 18:44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山东万 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汉峰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汉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4 年的担保)。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 币为 30,775.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8%。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担保 | 被担 | 银行 | 担保 ...
万盛股份: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30 18:44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 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泰和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 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 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复星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主要包 括: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复星财务 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 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 证券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复星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复星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 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应情况,以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11-30 18: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 接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 资金。 第五条 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 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委 ...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8:44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6 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同意选举高献国先生、唐斌先生、周三昌先生、钱顺江先生和独立董事 孟跃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高献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