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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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60312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 ...
江南新材(60312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 ...
江南新材(603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4][5] - 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8] - 选聘程序含提议、审查、审议、批准、签约,聘期一年[10]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10][11] - 符合要求续聘可不经公开选聘[11] 选聘评价与费用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4] - 公司和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5] 人员限制与审计要求 -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会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年度审计要求对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18] 改聘与辞聘规定 - 六种情况应改聘,非特定情形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情况并评价[18] - 改聘时董事会通知前任,股东会允许其陈述意见[18] - 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8] 监督与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20]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江南新材(6031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
江南新材(60312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江南新材(603124)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 成员三至五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6]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4]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江南新材(60312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0]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募集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2]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超募资金使用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金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24] 内部审计与保荐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闲置资金投资与用途变更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3]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0]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1] 鉴证结论处理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8]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8] 违规报告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0]
江南新材(603124)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系依法经批准由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 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在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6006647584129。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643.63 万股,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NAN NEW MATERIAL TECHNO ...
江南新材(603124)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7] - 选任时与有关部门交流等[11] 会议相关 -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4]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17]
江南新材(603124) -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05-13 17:46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周三)15:30-17:00。届时,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一特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鹏先生将在线就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 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 跃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 年江西辖区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