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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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603129)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10-21 20: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除非本文另有说明,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 //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本所 | 指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 | | --- | --- | --- | --- | --- | | 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补充法律意 | 指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 1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投资者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子公司[2][4]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登记审批 - 特定信息处理需登记审批,保存不少于10年[10]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责任人担责[13]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业务基础与限制 - 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风险[4]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量,交割期与回款时间匹配[5] 审议与管理 - 年度交易计划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长负责管理[6] - 特定高金额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操作与监督 - 财务部门操作、制订方案,审计部门审查监督[12] - 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汇报业务情况[14][16] 风险应对 - 汇率波动或重大风险,财务上报并提交方案[19] 档案与制度 - 业务档案次年移交档案室,保管10年[23][25] - 制度按规定执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25][26]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人员任期与任职资格 -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裁需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 人员聘任与解聘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履职与报告 - 总裁以年报方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18] - 总裁定期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20] - 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联名提议,总裁应召开临时办公会议[20] - 产品销售等合同变动、重大责任事故、关联交易超权限,总裁应报告[20][25] 薪酬与奖惩 - 总裁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7] - 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7]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总裁拟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0]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ESG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SG工作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SG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 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20: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 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