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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基科技(6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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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025-05-13 17:45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现 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由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和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 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5-13 17:4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山东邦 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25-05-13 17:45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7)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加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5-05-12 18:00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4,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5,3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2年10月14号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金额已按计划使用完 毕。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2 18:00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4,606,3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8.218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 5 号白金广场 A 座 13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
邦基科技(603151)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2 18:00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 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78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78号 致: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 ...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5-06 17:00
担保金额 - 本次为下游提供担保金额821.96万元[2] - 为下游担保余额4448.78万元,子公司27639.27万元,累计32088.05万元[2] 担保额度 - 2024年为子公司担保不超30000万元,下游不超5000万元[6] - 对下游可用担保额度551.22万元,子公司2360.73万元[7] 其他情况 - 下游担保逾期代偿款余额826.23万元,公司追偿中[3] -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4-29 22:1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4168455096亿元,同比增长54.36%[19][51][59]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29,794.93元,同比下降40.24%[19][44][51]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527,955.70元,同比下降38.69%[19] -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7.99677087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34%[19][51][54]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46649312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1%[19][51]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2984元/股,较2023年减少40.24%[50]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较2023年减少2.81个百分点[5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018066919亿元,较2023年减少[51][61] - 2024年末负债合计5.1855721862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21.82%[56]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2.8111986881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55%[57] - 2024年度营业成本23.0711115418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61.11%[59]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8217849724亿元,2023年为 -2.6303000513亿元[6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6620547208亿元,2023年为 -0.3869041447亿元[61]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推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提高产能利用率[33] - 2025年董事会强化合规培训机制,提升信披及投关管理水平[30] - 2025年董事会完善公司规范治理,健全内控制度体系[31][32] - 2025年公司饲料产销量计划超120万吨[66] - 2025年公司努力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66]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7%[44]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前提是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经营和发展要求,上限不超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01]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102][103] 股票发行 - 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5]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2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30%[76] - 发行对象为不超35名的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77][78]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79]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8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83] -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85] -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87][88] 审计机构 -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90] 担保事项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60000.00万元额度内为其他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20000.00万元[97]
邦基科技(60315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8 18:55
项目变更 -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于2023年7月变更为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10] - 张家口邦基项目于2023年10月变更为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第一、二期建设[10] -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变更为收购诸城丰沃新农饲料有限公司、蚌埠环山饲料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项目[10] 制度建设 -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治理制度并执行[5] -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执行[6] -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形[9] 风险建议 - 建议公司应对行业变化,关注毛利率下滑和应收账款增长风险[16] - 建议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资金情况 -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8] 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2日[1]
邦基科技(60315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5-04-28 18:55
融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4200万股,发行价每股17.95元,募资75390万元,净额68292.28万元[2] 上市与检查 -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2025年4月21 - 22日保荐人对公司现场检查[3] 督导评价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5] - 督导期未发现需报告的重要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