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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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6031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5]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信息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信息保密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20] - 控股股东等提供未披露信息应登记并保密[20] - 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17]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18]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19] - 常接触内幕信息部门或人员有独立场所和设备[24] - 知情人保证电脑储存信息资料安全[21] - 内幕信息公布前机要人员不得外借文件资料[22]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4] - 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6]
望变电气(6031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 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 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
望变电气(603191) - 公司章程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由重庆望江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长寿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15203395479N。 邮政编码:401220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29.1852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Wangbian Electric (Group) Cor ...
望变电气(6031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 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重 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等); 1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自然人; (十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望变电气(6031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望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望变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望变 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望变电气(60319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鼓励公司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 2 第六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 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 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 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 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 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应当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 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 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 付款相关业 务合同,远期结售汇合约 ...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 1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望 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 ...
望变电气(6031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19:18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完善治理、实现价值与利益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等[4]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4][5] 说明会要求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7] 工作内容与主体 - 工作内容是披露影响决策的相关信息[7] - 执行主体包括控股股东、董高人员等[10]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工作第一负责人[11] - 工作人员需具备特定素质和技能[9] 工作开展 - 组织活动、处理诉求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0] - 董事等人员接受培训,负责人针对性指导[10] - 负责人关注媒体信息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0] 其他协助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10] - 其他部门及子公司协助工作[10] 信息管理 - 各部门确定内部信息反馈负责人并报告应披露事项[10]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并按规定执行[10][11] 诉求处理与沟通 - 承担处理诉求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13]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回应[13] - 通过多种方式沟通,借助互联网提效降本[13]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9:18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议时;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召集和主 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 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望变电气(6031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 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 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