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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新凤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可以以 决议的形式将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之外的具体职权,授予董事会代为行使。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3
第三条 定期会议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 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 可为其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负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之规定,结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 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公司实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协调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管理 部门。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子公 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证券事务代表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是指年度财务报告、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和其 他年报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凤鸣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因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 权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并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中所界定的关联方(公司控制、 控股、全资子公司除外)。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 金。 第四条 本公司财务部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办理支付时, 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外,还应当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事项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准则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决策文件备案。 第五条 本公司在执行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中,涉及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熟 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2025 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六条 ...
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7: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指的"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需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 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 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 务的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