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宝股份(6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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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宝蛋白(6032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9: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此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与表决 - 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持有股份类别和数量等内容[1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及股份情况等内容[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记录日期 -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录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41]
索宝蛋白(60323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9:05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3] - 新增制定3项制度,修订22项制度,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董事会通过后生效[4][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2][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7] 股东权益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有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权利[12] - 股东提出查阅等请求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12] 股份管理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0] - 发起人等特定主体股份有转让限制[11] - 公司可多种方式增加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除外情形[11] 担保规定 - 不同额度及对象的担保有不同审批要求[15][16] 会议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董事辞职等情况有披露要求[19][21]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需每年自查独立性[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8]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29] - 不同发展阶段及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审批要求[30][31]
索宝蛋白(60323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9:0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664亿元,同比增长21.7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403亿元,同比增长7.37%[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5.55万元,同比增长135.8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7亿元,同比增长60.00%[5]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62.25万元,同比增长172.8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18亿元,同比增长74.37%[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4%,从11.55亿元增至12.40亿元[22] - 净利润同比增长60.0%,从0.92亿元增至1.47亿元[23]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9.9%,从1.11亿元增至1.77亿元[22]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股,同比增长136.36%[6] - 基本每股收益从0.48元/股增至0.77元/股,增长60.4%[23]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2.4%,从0.08亿元降至0.05亿元[22] - 财务费用为净收益0.40亿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0.23亿元[22] 资产和负债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563亿元,较期初5.002亿元增加31.2%[16] - 应收账款为1.426亿元,较期初1.486亿元减少4.1%[16] - 存货为2.590亿元,较期初2.794亿元减少7.3%[16] - 预付款项为0.290亿元,较期初0.131亿元增加120.7%[16] - 流动资产合计为12.931亿元,与期初12.969亿元基本持平[16] - 固定资产从6.12亿元增至7.65亿元,增长24.9%[17] - 在建工程从0.93亿元降至0.34亿元,下降63.0%[17] - 未分配利润从4.02亿元增至4.91亿元,增长22.2%[18] - 合同负债从0.06亿元增至0.12亿元,增长122.6%[17] 现金流量表现 - 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同比增长9.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0亿元,同比增长9.2%,从1.181亿元增加至1.290亿元[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69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330亿元增长2.9%[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0.89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0.731亿元增长22.2%[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0.51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0.531亿元略有减少[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3.80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76.066亿元有显著改善[2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至19.028亿元,上年同期为7.920亿元[2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0.58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039亿元有所增加[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0.58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491亿元有大幅改善[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92亿元,较期初的3.200亿元减少50.3%[25] - 公司货币资金为1.592亿元,较期初3.200亿元减少50.3%[16] 业绩驱动因素 - 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原材料非转基因大豆采购成本下降所致[10][11] 公司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979户[13] - 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82,748,091股,占总股本比例43.22%[13]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各持股13,473,046股,各占总股本比例7.04%,合计持股比例14.08%[13][14] 其他重要事项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1.73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8%[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为亏损137.97万元[24]
索宝蛋白(6032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30 19:03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4]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特别职权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行使[6] 会议相关要求 - 可讨论披露财报等事项,记录应含日期等信息[6] - 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对重大事项提异议需说明理由[7]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聘请机构等费用[7][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
索宝蛋白(60323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9:03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6]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移交手续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
索宝蛋白(60323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30 19:03
投资审批标准 - 重大投资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如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 - 重大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股东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如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8][9] 决策权限 - 董事长有权决定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执行[10] - 证券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1] 部门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并保管档案[13][14][19]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10][17][18] - 证券部、法务部可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15] 投资管理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关键指标选最优方案[17]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8]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董事长等决议通过[20] 监督与披露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情况[23] - 审计委员会等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3] - 公司应履行对外投资活动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5]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7]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29]
索宝蛋白(6032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9:0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 1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4 | | --- | ---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6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 19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 21 | | 第六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23 | | 第七章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23 | | 第八章 | 公司部门和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25 | | 第九章 |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 25 | | 第十章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 26 | | 第十一章 | 处罚 2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27 |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索宝蛋白(6032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30 19:03
董事选举提名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表决权规则 - 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举董事人数[9] - 可集中或分散行使,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9][10] 投票有效性 - 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0] 选举方式与当选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10]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特殊情况处理 - 得票数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按不同情况重新选举[12][13] 其他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15]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索宝蛋白(6032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9:03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免情形的应披露信 息在满足证券监管规定及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公司的信息, 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按照《上 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
索宝蛋白(6032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9:0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