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五芳斋(603237)
icon
搜索文档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潘煜双)
2025-09-10 21: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 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等且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0 21:00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兴耀商务广场(五 芳斋总部大楼)1 幢 323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26 日 至2025 年 9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9-10 20:50
股份授予 - 2023年3月8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实际授予200万股[6] 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31股,回购价格10.16元/股[2][11] -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被回购注销[9][10] 股份变动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14,142股,变动后1,060,811股[14]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011,726股,变动后不变[14] - 回购前股份合计197,125,868股,变动后197,072,537股[14] 相关决议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2][8] - 监事会认为回购注销符合规定,同意该事项[16] 后续事项 -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资手续[18]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19]
五芳斋(6032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20:48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3月8日完成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12] 回购注销相关 - 2023 - 2025年多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3][15]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53,331股[16] -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价格10.16元/股[17] 业绩考核指标 - 2023 - 2024年审议通过调整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文件议案[13]
五芳斋(60323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025-09-10 20:4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185,750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374,940.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 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考核与薪酬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4] - 内部董事按管理职务或岗位领薪,未任职则无薪酬[6][7] -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公司承担相关会议必要费用[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7] 薪酬相关规定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款项[7]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特定情形不予发放[8]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等[9] 制度效力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1] - 制度于2025年9月发布[12]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董事及高管任职与离职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任职资格限制 - 因特定犯罪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未逾规定年限不得任职[4] - 担任特定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得任职[4]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4] 补选要求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 归集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在 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筹资方式 - 筹资包括发行股票筹资和债务性筹资[4] - 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发行股票取得[8] - 借款筹资由资金管理部拟订方案[12] - 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方案[19] 筹资计划与审批 - 资金管理部提出下一年度筹资计划建议,经董事会审核报股东会审批[5] - 超额度新增筹资需修订计划并经股东会批准[10] 风险评价 - 资金管理部定期对公司筹资风险进行评价,有六项准则[16] - 公司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评价筹资风险[27] 资金管理与监督 - 资金管理部建立债务台账并与资金提供方核对[19][23] - 财务部审查原始凭证,核算和监督筹资情况[19] - 资金管理部合理安排债务本息偿还期并编制执行计划[19] - 审计部对筹资活动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完善或上报[21]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有权监督,对违规提出意见或专项报告[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股东名册[10] - 筹集资金按拟定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需重新评估风险并获同意[19] - 资金使用项目进行严格会计控制[19] - 资金管理部专人计算利息,岗位分离[20] - 借款或债券逾期需报告并协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