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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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1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七)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审查公司的合规制度及其实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9-10 20:4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适用于控股股东控股比例30%以上或选举/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总人数之积[5] - 多轮选举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5] - 选举不同类别董事分别计算投票权数[5] 投票规则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弃权[6]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6]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1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符合条件,缺额下次选举填补[10] - 不达标则多轮选举,仍不行两个月内再召开股东会[10]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 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控股)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赠 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为了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共同富裕的号召,塑造友 善的社会风尚,培养良好的社会道德,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应该本 着自愿无偿、权责清晰、载体明确、量力而行、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对外捐赠行 为。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披露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秘密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报告披露规定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6] 信息登记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事务组织与生效 - 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第一章 总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 适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 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 委托理财管理。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根据本制度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 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委托 商业银行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的行为,以保本固定收益和保 本浮动收益型委托理财产品为主,原则上不得投资非保本类理财产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非保本类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第二章 审批决策流程 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及资产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