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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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 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 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进行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限与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合规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由股东会决 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浙江五 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内 部审计活动,以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2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主任委员 - 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 - 对董事、高管人选及资格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20: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4] 审议规则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再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再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7]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董事会决议需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提案投赞成票[2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提案未获通过,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可书面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3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4]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3] - 战略市场部为舆情管理日常职能部门[4] 舆情管理工作 - 工作组负责监测舆情、评估影响等[4] - 战略市场部负责监控和管理公众媒体信息[4]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6] - 重大舆情时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7]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沟通等[7][8]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和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 信息知情人违规致损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1]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致损公司可追责[11]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 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委托理财、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以获得财务性投资收益为主要 目的的投资行为;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战略规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交易 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重大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 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 1 -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 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有效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行使 总经理职责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 ...
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 司董事会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