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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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离任监事减持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3-11-24 18:0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监事减持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离任监事 方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方燕 女士原为公司监事,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提前离任(公告编号:2021-058), 目前已不在公司任职。方燕女士因对减持规则理解有误,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超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方燕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结束,即在 2024 年 1 月 21 日前不得超比例减持,其上述行为构成了超 比例减持。现将有关情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3 20:11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8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8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新光学")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三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的公告
2023-11-13 20:1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6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土地征收及土地征收补偿款情况概述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九龙湖镇拆迁办签订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根据相关政策及评估结果,镇海区九龙湖镇 人民政府就公司房屋征收相关事宜进行补偿,双方约定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74,050,606.00 元(柒仟肆佰零伍万零陆佰零陆元整)。全部征收补偿资金分二 次支付,首笔补偿资金人民币 23,834,022.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捌拾叁 万肆仟零贰拾贰元整),需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支付完成,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收到该笔补偿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载于上海证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1-13 20:11
业绩数据 - 截止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9.40亿元,总资产20亿元,资产负债率11.66%[2][8] - 唐昇1号预计年化收益5.60%[5] 投资情况 - 2023年6月30日以5000万元买唐昇1号,已到期未收到本金及收益[4][5] - 投资本金占总资产约2.50%,占净资产约2.83%[2][8] 未来策略 - 指派财务负责人牵头督促兑付,已与中融信托沟通未获回复[5][6] - 召开内部会议,后续审慎投资严控风险[7]
永新光学(60329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989亿元,同比增长12.2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1064亿元,同比增长0.47%[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6.99万元,同比下降6.9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376亿元,同比下降12.64%[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2.79万元,同比下降36.4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1679亿元,同比下降27.26%[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6.11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6.08亿元略有增长[18]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4.90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4.24亿元有所增加[18]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1.91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2.28亿元有所下降[19]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73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1.99亿元有所下降[19]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1.57元/股,较2022年同期的1.80元/股有所下降[20] - 2023年前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1.57元/股,较2022年同期的1.79元/股有所下降[20]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81亿元,同比增长37.88%,主要因销售增长、回款良好、收到分公司土地征收首笔补偿款[5][7]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14亿元,2022年同期为69.93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86亿元,2022年同期为58.12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8亿元,2022年同期为11.81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48亿元,2022年同期为52.37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97亿元,2022年同期为86.37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1亿元,2022年同期为 - 33.99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3亿元,2022年同期为14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3亿元,2022年同期为22.43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1亿元,2022年同期为 - 8.43亿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22亿元,2022年同期为 - 26.44亿元[23] 资产与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0.001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61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5%[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54545.963263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7322.359966万元增长约99.64%[15]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9500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6708.415万元减少约40.79%[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7704.392273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7187.10311万元增长约2.9%[16]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22092.568626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8784.861075万元增长约17.61%[16] - 2023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7815.91465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952.093616万元增长约299.87%[16]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200014.016225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91302.344564万元增长约4.55%[17]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20786.644875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1056.747805万元减少约1.28%[17]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541.901956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456.567499万元减少约26.46%[17] -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66亿元,较期初的16.67亿元有所增加[18] -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17.67亿元,较期初的16.68亿元有所增加[1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320户[9] - 前十大股东中,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221.73万股,占比29.0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其东、曹袁丽萍、曹志欣间接持有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11] - 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毛磊的配偶及儿子持有100%股权的公司[11] - 厦门新颢投资合伙企业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企业,毛磊持有其41.0969%份额,对应股票权益份额为49.5030%[11] 其他事项 - 公司因土地征收将获补偿款7405.0606万元,首笔2383.4022万元已收到,剩余5021.6584万元待支付[12][13] - 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中融 - 唐昇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余额5000万元,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风险[14] 费用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6705.12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5954.39万元有所增加[18]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3570.77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2474.44万元有所增加[18]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9:42
会议信息 - 2023年10月25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 - 2023年10月30日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周辉主持[2]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3] - 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3] - 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9:4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 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16 18:41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向48名激励 对象授予10.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4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 ...
永新光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16 18:38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6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第五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9 | | |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9 |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0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11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1 | | |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1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3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6 18:38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后,监事 会认为,本次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