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新光学(603297)
icon
搜索文档
永新光学: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5.08%
格隆汇· 2025-10-29 20:25
财经频道更多独家策划、专家专栏,免费查阅>>责任编辑:钟离 格隆汇10月29日丨永新光学(603297.SH)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同比上升 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3.73万元,同比上升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12.26万元,同比上升17.57%。 ...
永新光学: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08%
贝壳财经· 2025-10-29 20:2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29日,永新光学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2.33亿元,同比增长4.81%;归母净利润 为4273.73万元,同比增长5.08%。前三季度营收为6.74亿元,同比增长3.59%;归母净利润为1.51亿元, 同比增长7.69%。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9 20:0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 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将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永新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20:0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最新要求及 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以进一步提升 各司其职、有效制衡、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审批机构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股东会 | | 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股东会 | |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9 20:08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5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24 日 至2025 年 1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5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1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 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
永新光学(60329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9:5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 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 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