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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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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内部调整暨实际控制人减少的公告
2025-07-03 17:0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内部调整 暨实际控制人减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 部的股权结构调整行为(具体为母子间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 袁丽萍、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数量以及实际控 制人合计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电")的通知,永新光电上层股权结 构于近期发生变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永新光电持有公司 32,217,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9%,为公司控股股东。 女士及曹志欣先生共同控制上市公 ...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59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97,478股,占总股本的10.614% [1][2] - 股东身份为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亦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 - 当前持股来源包括IPO前取得8,225,445股、2018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2,467,633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04,400股 [2] 减持计划及实施结果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于2025年2月25日,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11,505股(占总股本1%) [1][2] - 实际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84,100股(占总股本0.076%),减持价格区间100.11~101.47元/股,总金额8,471,700元 [2] - 减持后宁兴资产仍持有11,713,378股,占总股本10.538%,未完成减持计划剩余1,027,405股 [1][2] - 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2][3]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6-19 18:17
减持情况 - 减持前宁兴资产持股11,797,478股,占总股本10.614%[2] - 计划减持不超1,111,505股,占总股本1%[2] - 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84,100股,占总股本0.076%[2] - 目前持股11,713,378股,占总股本10.538%[2] 减持细节 - 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5] - 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18日~6月18日[5] - 减持价格区间100.11~101.47元/股[5] - 减持总金额8,471,700元[5] - 未完成减持数量1,027,405股[5]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4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85元(A股)[1] - 现金分红总额94,296,195元(含税),分红比例45.21%[2]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分配实施时间 - 股权登记日2025/6/13,除权(息)日2025/6/16[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1]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8484元/股(调整后)[2]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8484元[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分配实施对象 - 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总股本111,150,500股[1][2]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110,936,700股[2]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特定股东(如共青城波通投资等)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765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765元[5] - 香港法人股东持股25%以上按5%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8075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0.85元[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税收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765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0.85元[6] 股东大会审议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5/20)[1]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部,电话0574-87915353[6]
永新光学(60329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6-09 20:16
股票回购 - 2024年8月29日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2000股限制性股票[3] - 2025年4月24日拟回购注销142名对象共211800股限制性股票[4] - 合计213800股限制性股票预计分红后回购注销不参与本次分红[4] 现金红利 - 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5] - 每10股派8.5元,合计拟派94296195元[6] - 实际分派0.85元/股,虚拟分派约0.8484元/股[7] 除权(息)价格 - 2024年5月22日收盘价84.31元/股[7] - 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83.46元/股[8] - 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83.4616元/股,影响约0.0019%[8]
永新光学(60329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6-09 20:16
股票回购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离职及业绩不达标,拟回购注销213800股[3][4] 分红派息 - 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8.5元,拟派红利94296195元[5][6]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85元/股,虚拟约0.8484元/股[7] 除权除息 - 2024年5月22日收盘价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83.46元/股[8] - 虚拟除权参考价83.4616元/股,差异化影响约0.0019%[8]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9 20:1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公司拟每股派现金红利0.85元(含税)[2][5] - 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拟派现金红利94,296,195元(含税)[5][6] - 现金分红比例为45.21%[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除权(息)日和发放日为6月16日[2][8] 红利及价格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8484元/股[7]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 - 0.8484[8] 税负情况 - 持股超1年暂免个税,每股派0.85元;1月内税负20%;1 - 12个月税负10%[11][12] - QFII、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每股派0.765元[12][13] - 限售股解禁前按10%税率,每股派0.765元[16]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9 20:15
分红信息 - 2024年度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85元,共派94,296,195元[5][6] - 现金分红比例45.21%[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除权(息)和发放日6月16日[2][8] 其他要点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8484元/股[7]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 - 0.8484[8] 不同股东派现 - 多种股东按不同税率扣税派现,如自然人、QFII等[11][12][13][15][16]
永新光学:聚焦细分市场竞争优势 深化“2+2”业务布局
证券日报网· 2025-05-22 14:47
公司业绩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同比增长4.4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14.25% [1] - 2025年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规划,聚焦细分市场竞争优势,深化"2+2"业务布局(光学显微镜、条码机器视觉、激光雷达、医疗光学) [1] 激光雷达业务 - 公司在车载激光雷达领域深耕近10年,已成为禾赛、图达通、法雷奥等全球头部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 [1] - 2024年激光雷达光学元组件业务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收入突破"亿元"大关 [1] 医疗光学业务 - 公司以国产替代为目标,致力于突破内窥镜、手术显微镜、高端病理诊断设备等国产化难题 [2] - 2024年内窥镜核心光学元部件业务快速增长,产品覆盖国内70%以上重要内窥镜系统厂家 [2] - 手术显微镜关键核心光学部组件产品取得技术突破,并开发多款应用于病理诊断的高端医疗设备 [2] 显微镜业务 -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显微镜在国内渗透率达5%,带动显微镜业务毛利上升 [2]
永新光学(60329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9: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2025年4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提议,4月26日发布通知[4]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网络投票系统[5]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6人,代表股份78,615,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7289%[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604,711股,占比99.9861%[1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603,311股,占比99.9843%[1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78,604,611股,占比99.9860%[1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8,598,011股,占比99.9776%[13]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78,604,511股,占比99.9858%[14]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78,225,430股,占比99.5036%[1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8,602,311股,占比99.98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