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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公布三季报 前三季净利增加7.69%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08
公司三季度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73,924,768.09元,同比增长3.59%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40,712.95元,同比增长7.69% [1] 公司股东变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进为公司十大流通股东 [1]
永新光学: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1:0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光学产品制造占比97.53%,其他业务占比2.47%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116亿元 [1] 行业与市场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重要因素 [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93.67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936700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东相关 - 永新光电实业等五家公司为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不同[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等[44] 股份交易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等[2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等[7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1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之一的事项[7]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的事项[8]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的讨论时间,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逐项顺序进行[27] - 拟发言股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临时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4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的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7]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9]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4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实施市场禁入[4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及时修订[5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预计收益等[11]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3]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长于授权期限[14]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9]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会计师鉴证、保荐机构同意[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流动资金补充与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并报告公告[17]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累计不超30%,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外对象资助[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20] - 节余在10%以上,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2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9]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9]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对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9]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相关结论性意见[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33] - 制度与规定冲突按法律执行[33]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主任委员[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3日发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 其他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12] - 负责研究中长期战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6] - 审议程序包括多环节[9] - 多方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永新光学(603297.SH):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5.08%
格隆汇APP· 2025-10-29 20:3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同比增长4.81%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3.73万元,同比增长5.08% [1]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12.26万元,同比增长17.57% [1]
永新光学: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5.08%
格隆汇· 2025-10-29 20:25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为2.33亿元,同比上升4.8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3.73万元,同比上升5.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12.26万元,同比上升17.57% [1]
永新光学: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08%
贝壳财经· 2025-10-29 20:24
财务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公司营收为2.33亿元,同比增长4.81% [1] - 第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273.73万元,同比增长5.08% [1]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营收为6.74亿元,同比增长3.59% [1]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归母净利润为1.51亿元,同比增长7.69% [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9 20:09
股权变动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拟回购注销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48元/股[3] - 2025年4月14日公司拟回购注销211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2.48元/股[3] - 2025年7月17日合计213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150500股减至110936700股[4]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115.05万元变为11093.67万元[5]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1150500股变为110936700股[6] - 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东与会议规则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6]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 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给出书面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相关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相关机构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可设联席董事长1人[15] -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1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14] - 董事需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1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1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9] 其他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 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进行[20]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20]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关系等[20] - 本次章程修订部分只作个别字词修改或序号改变,无实质意思改变[2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1] -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21] - 调整后的《公司章程》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主体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