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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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4-26 00:29
崔志英先生、毛昊阳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有关任职 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新光学")联席董 事长兼总经理毛磊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毛昊阳先生、崔志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6 00:2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 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775.00万元。关联董事毛磊、曹志欣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召开了永新光学2025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6 0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 | 处理处 | 实施单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日期 | 罚类型 | 位 | | | | 曹毅 | 2024年9 | 自律监 | 北京证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6 00:29
1.机构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 | | | | | 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 128 号 | | 2.人员信息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合伙人数量 | 241 人 | | --- | --- | --- | --- | | 上年末从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6 00:2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挺、陈建荣、闫国庆(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彭新敏(2024年 4 月 1 日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世挺、陈建荣、闫国庆、彭新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永新光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4-26 00:2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 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6 0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6 0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 世挺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彭新敏先生、董事 曹志欣先生。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的要求。 因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补选彭新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6 00:2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期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委托理财方式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最高不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6 00:2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序号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万元) | | --- | --- | ---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 |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10,000 | | 4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10,000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 10,000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5,000 |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0,000 |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10,000 | | --- | --- | --- |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 | 10,000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000 | | | 合计 | 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