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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60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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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已通过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 - 议案详细内容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 本次会议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投票规则 - 融资融券、转融通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总和 [3] - 通过任一股东账户投票视为全部相同类别股票均投出同一意见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4] - 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参会 [4]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 [4][5] - 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 需注明股东姓名、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 登记联系方式为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电话0512-65109199 邮箱dongmiban@cds.com [5] 会议组织与文件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1][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委托人持股数量、账户信息及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向 [5][7] - 会议备查文件包括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5]
星德胜(60334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8: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14点30分在苏州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及制定治理制度两个议案[8] 时间安排 - 议案8月28日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8月30日披露[9] - 股权登记日9月9日,会议登记9月11日[15][17] 其他信息 - A股股票代码603344,简称星德胜[15] - 会议联系人李薇薇,电话0512 - 65109199 [18]
星德胜(603344.SH):拟斥资15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8-29 18:06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回购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39元/股 [1]
星德胜(603344.SH)上半年净利润9046.7万元,同比下降5.11%
格隆汇APP· 2025-08-29 18:06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亿元,同比增长7.95%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046.7万元,同比下降5.11%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 [1]
星德胜(603344) - 星德胜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5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 ...
星德胜(603344) - 星德胜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4] -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全票通过[6]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票通过[7]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1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13]
星德胜(603344)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2025-08-29 18:03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 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 ...
星德胜(60334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8-29 18:0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8,632,745股,募资93,277.60万元,净额83,181.64万元[1] 项目投资 - 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等项目总投资65,644.15万元,拟投募资56,888.21万元[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9,355.85万元,拟投募资8,108.01万元[4] - 有刷电机技改项目总投资5,983.47万元,拟投募资5,185.42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募资13,000.00万元[4] 项目调整 - 新增星德胜电机等为有刷电机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兴市实施地点[5]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10] - 保荐机构认为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合规无异议[11] - 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不改变资金用途等,无不利影响[8]
星德胜(6033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 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
星德胜(6033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 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