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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02 16:00
报告与说明会安排 - 公司2025年4月11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3] - 2025年4月11日15:00 - 16:00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3] 投资者互动 - 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16:00前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邮箱提问[3] - 2025年4月11日15:00 - 16:00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说明会[8] 其他信息 - 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6]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等6人,可能调整[8]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9]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9]
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025-03-31 18: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3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转让上海倍发20.00%股权议案[1] - 转让价款为3149.87万元,已收到全部转让款[1]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倍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
顶点软件(603383) - 上海倍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04 18:31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1,026,391.56元,较期初8,536,400.22元大幅减少[24] - 2024年末应收账款120,772.67元,较期初1,035,048.45元减少[24] - 2024年末预付款项107,192.98元,较期初147,112.84元减少[24] - 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43,449.13元,较期初369,933.84元减少[24] - 2024年末存货302,626.28元,较期初18,561.98元大幅增加[24]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600,432.62元,较期初10,107,057.37元减少[24] - 2024年末固定资产220,041.91元,较期初394,553.69元减少[24]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20,041.91元,较期初394,553.69元减少[24]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820,474.53元,较期初10,501,611.06元减少[24]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941,433.37元,较期初2,012,890.68元增长46.13%[27]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1,951,196.39元,较期初2,330,459.79元下降16.27%[27] - 2024年末负债合计4,892,629.76元,较期初4,343,350.47元增长12.64%[27] - 2024年营业总收入4,208,821.51元,较上期11,273,411.92元下降62.67%[30] - 2024年营业总成本14,096,121.60元,较上期22,000,962.73元下降36.09%[30] - 2024年营业利润为 -9,174,342.02元,较上期 -11,247,758.85元亏损减少18.43%[30] - 2024年利润总额为 -9,230,415.82元,较上期 -11,235,767.61元亏损减少17.85%[30] - 2024年净利润为 -9,230,415.82元,较上期 -11,241,314.99元亏损减少17.89%[30] 公司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653.35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41.77万人民币[32] - 公司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共3家核算单位[32] - 四川倍发科技注册资本262.7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00%[116] - 上海富宽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00%[116] - 成都鼎一财富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90%[116] 会计政策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4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分别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39] - 公司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46] - 公司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类[48]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取得按实际成本计价[67] -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68] -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才能资本化[82]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88] 税率情况 - 公司2023 -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115] - 子公司四川倍发科技2023 -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115] - 子公司上海富宽投资、成都鼎一财富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14][115]
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04 18:30
股权交易 - 公司拟向爱派克转让上海倍发20.00%股权,价格3149.87万元[2][3] - 转让后爱派克持有上海倍发出资额130.65万元,比例20.00%[10] -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倍发股权[25] 公司数据 - 爱派克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14.01%股份[7] - 上海倍发2023年末营收87.06万元,净利润1597.15万元[7] - 上海倍发2024年末营收129.00万元,净利润2731.07万元[7] - 上海倍发2023年末营收1127.34万元,净利润 -1124.13万元[11] - 上海倍发2024年末营收420.88万元,净利润 -923.04万元[11] 评估与决策 - 上海倍发股东全部权益市场法评估值为16000万元[14][15] - 公司所持上海倍发20%股权评估值3200万元[15] - 董事会以7票赞成通过转让股权议案[3] - 2025年3月4日董事会以7票赞成通过转让议案[28] 其他 - 2024年6月上海倍发员工持股平台对其增资32.7万元[12]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爱派克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29]
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4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3] - 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3]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顶点软件:正式全面接入DeepSeek大模型
证券时报网· 2025-02-12 13:17
文章核心观点 - 顶点软件全面接入DeepSeek大模型,在产品与技术智能化转型上迈出重要一步,将推动金融科技迈向智能化阶段 [1][2] 分组1:接入大模型事件 - 顶点软件今日午间在官微发布近日正式全面接入DeepSeek大模型 [1] 分组2:技术平台与业务场景升级 - LiveBOS灵动业务架构平台接入DeepSeek实现智能化的业务信息与流程模 [1] - LiveData整合DeepSeek实现数据服务透明化与智能化升级,使海量数据访问、分析及利用更便捷 [1] - “财富+”引入DeepSeek,投顾可通过自然语言交互快速组织并优化专业财富管理支持,推动财富管理全链路智能化升级 [1] - 数智集中运营依托DeepSeek能精准捕捉并自动识别客户需求,提供适配业务指导 [1] - 投行&投研领域全面引入DeepSeek的大语言模型实现研报和材料的智能辅助生成 [1] 分组3:公司规划 - 公司作为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将融合行业积淀、金融科技创新及国产AI大模型成果,与客户合作挖掘AI应用场景,深化各技术平台与业务条线的AI赋能 [2]
顶点软件:公司动态研究报告:依托灵动业务架构平台,持续深耕数智开发业务
华鑫证券· 2024-12-15 11:45
投资评级 - 首次覆盖,给予"买入"投资评级 [10] 核心观点 - 公司聚焦金融科技,是一家领先的平台型数字服务提供商,主要业务为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同时也开展非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 [1] - 公司在业务应用开发、财富管理、运营板块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特别是在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 A5 的建设上顺利推进 [1] - 公司依托 A5 与 HTS 核心系列产品在竞争优势上不断得到强化,积极开发新一代期货数智平台,有望给公司带来新增长点 [10] 业务进展 - 在业务应用开发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 A5 的建设,在信创核心系统和关键项目上均顺利推进 [1] - 在财富管理领域,C6、W5、E5 等产品系列全面实现信创适配并通过生产验收,为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1] - 在运营板块,新一代期货数智平台 F5 继续深耕客户运营、绩效考核、反洗钱等优势业务,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并实现产品信创版本的现场落地 [1] - 在期货数据方面,结合顶点 LiveData 平台,实现期货行业标准 SDOM 数据模型构建及标签画像等应用落地 [1] 财务表现 - 2024Q3 公司实现营收 1.54 亿元,同比下降 12.88%;归母净利润 0.52 亿元,同比下降 9.74% [4] - 2024Q3 毛利率为 73.01%,净利率为 33.67%,同比分别提升 0.28pct 和 0.09pct [4] - 2024 年前三季度销售/管理/财务/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0.80%/16.82%/-2.70%/27.69%,研发费用率同比提升 3.49pct [4] 盈利预测 - 预测公司 2024-2026 年收入分别为 8.39、9.57、11.08 亿元,EPS 分别为 1.04、1.32、1.57 元 [10] - 当前股价对应 PE 分别为 41.3、32.6、27.3 倍 [10] 市场表现 - 当前股价为 42.95 元,总市值为 88 亿元,总股本为 205 百万股,流通股本为 204 百万股 [3] - 周价格范围为 23.67-53.47 元,日均成交额为 238.89 百万元 [3]
顶点软件(603383) - 顶点软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17:14
调研基本信息 -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代码 603383,编号 2024 - 007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 [1] - 参与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12 月 11 日 [1] - 参与单位包括国海证券、兴业证券、前海开源基金等多家机构 [1] -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公司接待人为董秘赵伟 [1] 业务推进情况 - 积极推进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 A5 建设,今年信创核心系统和关键项目顺利推进,多家券商 A5 项目在推进,部分券商选型中积极争取 [2] 人员管理情况 - 总体控制人员招聘节奏,根据不同业务线发展情况调整,注重提高管理效率 [2] 业务布局情况 - 除证券 IT 领域,在资管、财富等领域积极布局并持续耕耘 [2] 市场展望情况 - 对明年金融 IT 市场环境持相对乐观态度,将利用优势产品线扩大、国产信创替代及新研发产品开拓实现经营增长目标 [2][3]
顶点软件:顶点软件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4-12-10 18:07
股权激励股份数据 - 本次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703,2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267.30万股,预留实际授予数量为54.00万股[4]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15.11元/股,授予对象416人;预留授予价格为15.35元/股,授予对象44人[9] 回购注销与解除限售情况 - 2022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如2022年12月2日回购注销184,000股[6] - 2022 - 2024年多个解除限售期股票上市流通,如2022年12月15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618,000股上市流通[6] - 各解除限售期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如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回购注销201,000股[9]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29.51%,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13] -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353人,可解除限售股票703,2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0.342%[15] 股份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为1,592,160股,本次变动 - 703,200股,变动后为888,960股[21]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为203,794,819股,本次变动703,200股,变动后为204,498,019股[21] - 公司总股本变动前后均为205,386,979股[21]
顶点软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17:05
激励计划时间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4日[16] - 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3日届满[16]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26]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6日[27][28] 解除限售比例与条件 - 首次授予各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25%[16]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2] - A/B/C档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D档不合格为0%[23] 激励对象情况 - 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回购注销15,600股[24] - 353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A/B/C,本期解除限售比例100%[24] - 3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703,2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42%[27] 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