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为科技(603496)
icon
搜索文档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公司章程
2024-04-18 18: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20.9243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020.9243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48] 董事会与决策权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9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由董事会决策[104] 高管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4][117]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2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披露[1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特定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3][154] 清算与章程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71] - 出现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动、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80]
恒为科技:202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8 18:17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内部控制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标准[14][15][16] - 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内控缺陷[17][18] - 上一年度内控问题基本整改落实[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强化内控体系建设与优化[19] - 2024年加强子公司内控检查监督[19]
恒为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24)第00902号)
2024-04-18 18:17
业绩审计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恒为科技2023年度财报,2024年4月17日出具《审计报告》[2] - 公司编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2] - 事务所复核汇总表与已审报表等资料,未发现重大不一致[3]
恒为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2024-04-18 18: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拟延期,公司需披露相关情况并履行决策程序[18]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0]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13]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比照变更募集资金规定执行[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等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告[1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等审议同意[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2]
恒为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茵
2024-04-18 18:17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2] - 报告期内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分别开会3、2、1次[7] - 报告期内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业务合规 - 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原则,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11] - 2023年度按时披露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12] 人事安排 -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15] - 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和程序合规[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按法规履职,加强沟通关注信披[19]
恒为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8 18:1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656,800.66元[2] -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16,785,896.96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29,870,903.70元[3] - 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6,656,800.66元[10] 减值明细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计提170,824.63元[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2,680,467.27元[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 - 109,518.77元[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14,044,123.83元[7] - 存货跌价损失计提29,870,903.70元[7]
恒为科技: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8:17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众华所作为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1] 审计机构情况 - 众华所上年度末合伙人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150人[2] - 众华所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81.91万元[2]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刘磊近三年签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宙签5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立倩复核9家[2][3] - 刘磊、袁宙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等[4] 审计工作情况 - 2023年审计中众华所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5] - 众华所针对公司情况制定2023年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多项审计重点展开[8] - 众华所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有专业资质,后台支持团队含多领域专家[9] 其他保障情况 -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众华所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众华所有相关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10] - 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覆盖审计失败民事赔偿责任[11]
恒为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8 18:1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实际发行28,932,436股,每股11.99元,募集资金总额346,899,907.64元,净额342,055,605.68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6,508,893.76元,剩余50,713,686.0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项目投入情况 - 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实际使用53,202,232.59元,本年度使用0元[5] - 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实际使用142,972,133.20元,本年度使用40,271,963.65元[5] -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151,048,214.01元,本年度永久补流50,713,686.04元[5] 项目效益与进度 - 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投入进度86%,本年度实现效益4,087,325.89元[17] - 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投入进度79%,本年度未实现效益[1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100%[17]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6] - 2023年同意使用不超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3年使用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未超额度[9] - 同意将截至2023年8月18日节余50,644,434.9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重大情形[12] - 因全球供应链紧张等因素,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进度延误,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6月[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17]
恒为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4)第00903号)
2024-04-18 18:17
的鉴证报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0903 号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公司")编制的《恒 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为科技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
恒为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18:17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公司上述在任独立 董事于 2023 年度至今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或"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罗芳、谢美山、张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董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