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60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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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4 19: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相关事务第一责任人[4] - 董事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9]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 - 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信息,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4]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3][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5] 保密管理 - 与董事等签署保密协议,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1] - 与特定对象沟通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22]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28][29]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档案保管不少于十年[2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罚,包括内部处分等[46] - 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6]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和修改[48] - 内容冲突或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执行[48]
恒为科技(6034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4 19:17
长期破净公司规定 - 公司应在季度最后交易日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4] - 长期破净公司需在季度结束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4] - 长期破净公司指股票连续12个月收盘价均低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股东、投资机构等[6]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 - 董事会制定工作制度,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9] - 证券部是管理部门,在董秘领导下开展工作[10] - 日常工作包括汇集信息、组织活动等[10] - 各部门为证券部提供数据,子公司协助工作[11][12]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3] - 股东会照顾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1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7] - 定期组织实地调研,避免泄露内幕信息[1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19] 沟通渠道 - 设立专门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公布[19] - 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布域名等信息[19] - 证券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问题[21] 交流原则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22]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证券部统一协调[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8]
恒为科技(60349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14 19: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特定事项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行使时需全体过半数同意[7] 会议组织安排 - 证券部是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前期准备[9]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每人一票,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2] - 应制作记录,资料保存十年[12] 保密要求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2]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9: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3] - 表决方式多样,结果报董事会[13] 职责权限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提任免建议[6] - 必要时行使职权,委托猎头费用公司承担[6] - 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2] 时间要求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1] 细则生效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解释[17]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19: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4]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20]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21] - 交易所建议或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9]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0] 任职资格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资格证书[16] 其他 - 公司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5]
恒为科技(603496) - 融资决策制度
2025-08-14 19:17
融资决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发行新股、债券及借款融资决策[3] 审批流程 - 发行新股和债券需董事会讨论、股东会审批[3,4] - 年度借款额度经多部门讨论,总经理及财务办理[5] 临时借款 - 未批临时借款按金额不同由不同层级决定[3,4] 其他规定 - 借款担保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程序[7]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赔偿损失[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5,6]
恒为科技(603496)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08-14 1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等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满六年者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会计专业人士任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五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得被提名[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请股东会解职[14] - 辞职报告下任填补空缺后方生效,生效前继续履职[15]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需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5] - 特定情形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发通知时披露[2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23] -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经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 可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恒为科技(6034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4 19:17
人员设置与职责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副总经理等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8] 会议相关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总经理三日内召开总经理会议[12] - 总经理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
恒为科技(6034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14 19:1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2] - 需履行遵守法规、行使权利、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等职责[3] - 应建立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6] -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9]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相关制度中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流程等内容[13] - 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配合公司相关工作[15]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7] 股份权益变动规定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8]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或超20%但未超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要约收购,预定收购股份比例不低于5%[19] - 拥有公司权益股份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股不超2%可免要约,增股后3日内公告,锁定期6个月[19] 增持股份限制 - 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股份[20] - 在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股份[21] 定义及生效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8]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28] -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28]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恒为科技(603496)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8-14 19:17
ESG管理 - 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ESG管理制度[2][3] - 建立由董事会领导、高层统筹、职能部门执行的ESG工作管理机制[8] - 董事会全面决策ESG重大事项,审定ESG管理制度和披露文件[8] - 按要求编制和披露ESG报告[24] 股东权益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12] - 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回报股东[12] 员工权益 - 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提供安全工作和生活环境[15] - 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原则[15] - 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建设,听取职工意见[16] 商业合作 - 对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诚实守信,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17] - 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拒改者拒绝合作[18] - 监控防范与客户、供应商的非法商业贿赂活动[18] - 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牟利[18] - 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链符合环境和社会责任[18] 产品与服务 - 研发优质产品,更新工艺技术,满足客户需求[18] - 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处理投诉建议和产品问题[18] 环保与公益 - 制定环保政策,建立环保与资源节约制度[20] - 采用低碳、高效设备和工艺,推进清洁生产[20] -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发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