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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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7:34
审计机构聘任 - 2023年10月17日,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聘任苏亚金诚[3] - 2023年10月27日,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2] - 2023年11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议案[2] 财务报告审议 - 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4] 审计机构人员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87人[1]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7:34
人员与资质 - 截至2023年底,苏亚金诚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87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43648.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483.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298.63万元[2] - 2023年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审计收费总额7886.61万元[3] 保险与监管 - 截至2023年末,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4] - 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受2次,涉及4人[5] 审计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上市公司7家,挂牌公司2家[6]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上市公司12家,挂牌公司0家[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5家,挂牌公司1家[7] - 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分别为131万、137万,内控审计费均为32万[10] 未来展望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全票通过聘苏亚金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4 17:34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19项议案均获通过[2] - 2023年4、8、10月分别召开三次会议,审议不同议案[2][3] 审计相关 - 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获通过[4] - 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6] 评估结论 - 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7] - 认为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无重大缺陷[8]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维护权益[10]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7:34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国信大厦 15 楼吉祥厅 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 际参会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6 人,董事陈琦文、张正中、独立董事冯 永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 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4 17:3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苏亚金诚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资质条件 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注册地址为江苏 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共有合伙人 49 人,注册会计师 34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7 人。 二、执业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下同)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24 17:3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24 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8H232010001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 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江苏省国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的《金融许 可证》、《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国信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对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国信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永强)
2024-04-24 17:34
2023年情况 - 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5] - 独立董事相关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均出席[6]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7] - 关联交易符合需求,价格公允[10] - 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11] - 未被收购[12] - 续聘审计机构[14] - 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15] - 完成董事补选和高管聘任[17] - 独董和高管薪酬符合情况[18] 2024年展望 - 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20] - 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20] - 在董事会发挥多种作用[20] -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
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2024年3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24-04-11 18:11
公司概况 - 江苏新能是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03693[1] - 2024年3月,公司与投资者共交流16次,其中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13次,接待机构调研、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3次[1] -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机构进行了交流[1] 新建储能项目 - 公司2024年2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新能盐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国信盐城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2] - 该项目总投资约3.49亿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4%[2] 电价补贴政策 - 对于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 新能源项目运营 - 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辅助服务费用是从电网企业支付的上网电费中直接扣除[2] - 目前,公司连云港云台120MW渔光互补项目和山西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计划配套储能,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已包含了配套储能投资[2] 市场化交易政策 - 根据江苏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政策,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绿电交易电量不超过900小时、集中式风电绿电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1800小时[2] - 2024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绿电总成交电量为31.72亿千瓦时,成交加权均价464.44元/兆瓦时[2] - 江苏省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为0.391元/千瓦时(含税),根据监测数据,江苏省风电利用率和光伏利用率均达到100%[2]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新誉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04-10 16:58
合资公司情况 - 新能新誉注册资本62000万元,江苏新能出资37200万元占60%,新誉集团出资24800万元占40%[2][4][8] - 新能新誉董事会成员共5名,江苏新能推荐3名,新誉集团推荐2名[8] - 新能新誉总经理由江苏新能推荐,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由新誉集团推荐[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誉集团总资产90.46亿元,净资产50.5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5.49亿元,净利润2.31亿元[6] 项目情况 - 2023年8月公司牵头联合体中标前黄项目[3] - 前黄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直流侧650MWp,交流侧520MWac,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7.23亿千瓦时,动态总投资约30.60亿元,光伏建设投资约25.08亿元[15] - 前黄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进度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2][17] 其他要点 - 投资人未按期足额出资,以欠缴出资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六支付违约金[10] - 出资违约股东抽逃出资或使守约股东涉诉,按认缴出资额5%支付违约金[12] -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
江苏新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7:23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 tin 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奥 号 5A 栋 10 楼 f 025-83716688 电话: 传真: 025-83719988 江苏天 哲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哲律法意字〔2024〕012 号 致: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