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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60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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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7:09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 ...
江苏新能(60369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7: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23,800,000元[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200,000元[22] - 营业收入为10.54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48%[23] - 利润总额为3.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2%[23]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同比增长0.48%[38]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同比下降3.62%[38] - 营业收入为10.54亿元,同比增长0.48%[5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0.48%至10.54亿元人民币[115] - 净利润下降7.0%至3.25亿元人民币[1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3.6%至2.82亿元人民币[1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5.04亿元,同比增长3.73%[54] - 财务费用为1.09亿元,同比下降11.24%[54] - 研发费用为216万元,同比增长853.74%[54] - 营业成本增长3.73%至5.04亿元人民币[115] - 研发费用激增853.5%至216万元人民币[115] - 财务费用下降11.2%至1.09亿元人民币[115] 盈利能力指标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3%,同比减少0.34个百分点[24] - 公司毛利率为52.17%,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38] - 基本每股收益下降3.0%至0.32元/股[117] 现金流表现 -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3,100,000元[22] -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0,000,000元[22] -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0,000,000元[22] -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6,900,000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1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亿元,同比下降15.15%[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亿元,同比下降51.31%[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亿元,同比下降1037.4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2%,从4.69亿元降至3.98亿元[1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64.7%,从2.39亿元增至3.94亿元[1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07.6%,从5.05亿元增至10.47亿元[1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6.8%,从14.96亿元降至13.93亿元[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8亿元,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62] 发电业务表现 - 公司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达171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为141万千瓦[27] - 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17.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7%[40] - 公司陆上风电发电量11.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09%[39] - 公司海上风电发电量4.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58%[39] - 公司光伏发电量1.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0%[39] - 公司控股风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风电装机的5.71%[38] - 公司省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光伏发电装机的0.23%[38] - 公司运营2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累计上网电量0.46亿千瓦时[42]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9,800,000,000元[22] - 公司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50,000,000元[22]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91%[49] - 货币资金减少至13.9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7.9%,同比下降20.95%[55] - 应收账款增至34.3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9.48%,同比增长11.24%[55] - 在建工程增至4.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6%,同比增长56.77%,主要因新增储能及光伏项目[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至836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47%,同比增长32.81%,主要因坏账准备和未弥补亏损增加[55] - 短期借款增至2.1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22%,同比增长23.84%[55] - 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21.5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21.08亿元微增0.38%[108] - 公司总资产为176.3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6.24亿元基本持平[108] - 短期借款增长23.82%至2.14亿元人民币[108] - 长期借款增长2.34%至52.15亿元人民币[108] - 应付账款增长1.35%至10.17亿元人民币[108] - 未分配利润增长7.68%至20.77亿元人民币[1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2.25%至68.50亿元人民币[109] -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91%,偿债能力较强[62] 投资和投资收益 -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7.1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2857万元,主要因对参股企业确认投资收益[57] - 处置美国GX公司确认投资收益687.58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1.74%[59] - 通过减资退出南瑞新能源,减少持股20%对应注册资本1200万元,获得减资款1231.24万元[60] - 投资收益为467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1.80%[53] - 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33.9%至3960万元人民币[116]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下降32.1%至5051万元人民币[118] 减值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46.5%至-6566万元人民币[116] 行业和市场环境 - 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占新增装机91.5%[31] -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占总装机59.2%[31] - 2025年上半年全国交易绿证3.48亿个,同比增长1.18倍[30] - 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65] - 2025年1月国家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64] - 公司新能源项目主要位于江苏电网消纳能力较强[66] 公司治理和人事变动 - 2025年5月29日董事长朱又生因退休离任[69] - 2025年6月13日选举陈华为新任董事长[69] - 2025年7月25日补选覃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69] - 2025年7月9日监事覃空因工作变动辞职[70] -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70] -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显示不进行分红或转增[72] 安全生产和管理 - 公司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开展安全体系专项排查[46]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与江苏新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76] - 国信集团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江苏新能或其子公司[76] - 国信集团承诺以公允价格向江苏新能转让相关业务或资产[76] - 国信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处理关联交易[77] - 国信集团承诺不占用江苏新能的资金或资产[77] - 国信集团承诺保证江苏新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的独立性[77] - 国信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7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7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利益输送[7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77] - 国信集团承诺将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78] - 国信集团承诺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补偿公司或股东损失[78] - 国信集团承诺自2017年5月12日起长期遵循公平原则处理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78] - 国信集团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江苏新能资金或资产[78] - 截至2021年12月27日国信集团及控制企业与江苏新能不存在同业竞争[78] - 国信集团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江苏新能或以公允价格委托管理[78]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公开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长期有效[7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时上缴出售收益[79] - 违反减持价格承诺时需按发行价与减持价之差乘以股数计算补偿金额[79] - 公司有权从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违反承诺方应缴款项[79] - 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承诺将大丰海上风电项目股权以公允价格委托江苏新能管理,并在项目满足全容量并网发电稳定运营12个月以上等条件后36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80]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额[83] - 向关联方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供热金额为716.5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68%[84] - 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金额为577.7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55%[84] - 向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保险服务金额为108.4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29%[84] - 向关联方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出售排污权金额为59.8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8.57%[84] - 向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接受劳务金额为97.8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42%[84] - 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金额为69.0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84] - 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为37.5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9%[84] - 向关联方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为45.0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97%[84] - 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108,518.17万元[86] - 存款利息收入为552.15万元[86] - 借款利息支出为314.63万元[86] - 新增借款13,730.00万元[86] - 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电力交易结算金额31,317.47万元[86] - 收到国信扬电补偿款3,761.60万元[87] - 期末贷款余额39,615.00万元[93] - 授信额度171,150.00万元[93] - 担保总额1,750.00万元[95] -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0.26%[95] 股东信息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3,200户[100]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575,880股,占总股本57.27%[102] -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7,500,000股,占总股本10.94%[102] - 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9,557,000股,占总股本10.05%,其中38,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2] 环境和社会责任 - 公司1家子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74] 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所有子公司[149] - 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按公司政策进行调整[150] - 内部交易及未实现损益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150]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于三个月、流动性强的投资[154]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155]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分为三类[15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实际利率法后续计量[15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157]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157]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处理方式因分类而异[157]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158]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15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含分类和指定两类[158] - 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交易费用依类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初始确认金额[159]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0]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62]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按账龄计提坏账:1-2年10% 2-3年30% 3-5年50% 5年以上100%[164] - 应收账款逾期超30日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65] - 低信用风险金融工具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准备[161][166] - 信用风险三阶段计量:阶段1(12个月预期损失)阶段2(存续期预期损失)阶段3(已发生减值按存续期损失)[161][165] - 组合1应收账款1年以内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167] - 组合1应收账款1至2年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167] - 组合1应收账款2至3年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167] - 组合1应收账款3至4年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167] - 组合1应收账款5年以上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167] - 组合2应收账款1个月以内账龄预期信用 loss率为0%[168] - 组合2应收账款1-12个月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168] - 组合2应收账款1至2年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168] - 组合2应收账款2年以上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168] - 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172]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30年,年折旧率4.75%-3.17%[190]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20年,年折旧率9.5%-4.75%[190]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5年,年折旧率19%[190] - 电子及其他设备折旧年限3-8年,年折旧率33.33%-12.5%[190] - 固定资产残值率设定为5%[190]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以实际支付购买价款确定[184] - 权益法核算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1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7] -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标准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1][192] - 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计入当期损益[193]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满足资产支出已发生、借款费用已发生且购建生产活动已开始的条件[194] - 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94]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计算为实际发生费用减未动用资金利息或投资收益[194] - 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确定[195]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20-50年[196] - 软件摊销年限5年[196] - 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含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装备调试/委托研发/其他费用共8类[197][198][199] - 研发人员费用按工时记录在不同项目间分配[197] - 研发阶段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0] -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5项条件时可资本化[200]
江苏新能(603693.SH):上半年净利润2.82亿元 同比下降3.62%
格隆汇APP· 2025-08-26 16:5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54亿元 同比增长0.48% [1] - 毛利率52.17% 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 同比下降3.62% [1]
1.55亿千瓦!今夏用电负荷第四次突破极值
新华日报· 2025-08-21 06:26
江苏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 - 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达1.55亿千瓦,较去年最高值增长5.99% [1] - 高温天气和经济活动共同推动用电需求增长,空调制冷负荷是主要拉动因素 [1] - 数据中心算力需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和夜间经济用电需求共同促成用电负荷稳步增长 [1] 江苏电网保供措施 - 煤电最大出力7871万千瓦,同比增长7.14%,贡献高峰时段出力的45% [1] - 通过特高压工程引入区外电力,最大区外受电规模达3742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24% [1]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承载能力,确保电网运行平稳和供电安全可靠 [1] 新能源在江苏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 江苏新能源装机达1.1亿千瓦,风电和光伏累计最高出力5547万千瓦,占当时发电出力的40% [2] - 国网江苏电力打造"四张网"(坚强主干网、智慧配电网、智能微电网、全域信息网)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2] - 首个"交流改直流"输电工程累计输送电量超80亿千瓦时,提升新能源北电南送配置需求 [2]
江苏新能股价微跌0.44% 电力行业公司最新动态一览
金融界· 2025-07-31 02:25
股价表现 - 7月30日收盘价13.60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6元 跌幅0.44% [1] - 当日成交量60754手 成交金额0.83亿元 振幅1.68%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445.71万元 占流通市值0.04% [1] 估值指标 - 当前市盈率18.52倍 市净率1.80倍 [1] 公司业务 - 江苏省属新能源发电企业 主要从事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 [1] - 业务涵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电力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等领域 [1]
江苏新能: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定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会议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如期举行,由董事长陈华主持,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与公告一致 [3] 参会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2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88,483,276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77.23% [3] - 现场参会股东3名,持股608,076,080股(占比68.21%);网络投票股东619名,持股80,407,196股(占比9.02%)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等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参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包括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等 [4][5] - 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510,575,880股 [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同意票177,428,996股(占比99.73%),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同意票688,099,846股(占比99.94%) [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3][5][6] - 律师确认会议议案未超出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的情形 [4][6]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章程实际情况 [2] 适用对象与离职情形 - 制度覆盖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和解任情形 [2] -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任,若出现法定不适任情形则公司需解除其职务 [3][4] 离职程序与过渡安排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 [5] - 特殊情形下(如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 [6] - 公司需在董事辞任后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合规性 [7] 离职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由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并存档 [9] - 忠实义务延续至离职后1年,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为止 [11]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需继续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2][13] 持股管理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 [15] - 若对持股变动有特殊承诺(如比例、期限等),离职后仍需严格履行 [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8][19] - 未尽事宜优先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7]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建立长效机制 [1] - 明确禁止关联方通过经营性往来占用公司资金,并列举六类具体禁止行为(如垫支费用、资金拆借、虚假交易等) [1][2]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程序 [2] 资金占用监控与追责机制 - 财务总监需定期检查资金流向,监控关联交易,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拒绝违规指令 [3] - 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追讨被占用资金,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3] - 占用资金原则上需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协同性、评估审计、独立董事意见等严格条件 [4]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造成损失时,公司将根据情节处分责任人,涉及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追责 [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5]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该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机制 [1][2] - 制度涵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界定、责任追究原则、责任划分、从重/从轻处理情形及追责形式等内容 [2][3][4][5][6][8]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重大差错界定 - 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遗漏、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7类情形 [2] - 具体涉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规、信息披露格式不符合监管要求、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等 [2] 责任追究原则 - 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权力与责任对等、追责与改进结合 [3][4] - 责任划分依据信息收集、编制、报送、审核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分工 [5] 从重处理情形 - 责任人主观故意导致恶劣后果、干扰调查、多次发生差错、明知错误不纠正等 [8] 从轻处理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造成等 [8] 追责形式 - 包括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6][8] - 追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6] 适用范围 - 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参照本制度执行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1] -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需遵循自愿原则[1] 业务限制与合规要求 - 禁止与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2] - 禁止通过国信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理财或存放募集资金[2] - 董事需审慎决策存贷款业务并保障公司财产独立性[2] 风险控制与决策程序 - 开展业务前需建立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 - 存贷款业务以本金/利息孰高为标准适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制度[2] - 金融服务协议需明确期限/类型/额度/定价等要素并单独履行审议程序[3] 信息披露机制 - 年度披露要求包括存款限额/利率范围/贷款额度/授信总额等[3] - 超1年协议需定期重新审议并说明财务公司合规性及资金安全性[3] - 风险处置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动态监控资金风险[4][5] 持续监督与评估 - 保荐机构需年度核查协议执行/风控措施/信息披露真实性[5] - 定期报告需持续披露存贷款业务并每半年审阅财务公司报告[5] - 会计师事务所需按业务类别统计年度发生额及余额[6] 制度执行与调整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与监管规定冲突时以更高层级规定为准[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