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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股份(60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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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6:58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应 宏先生召集。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 ...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6:58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义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 议 同 意 公 司 将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04,000,00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237,955,857 元,同时,同意根据公司实 ...
常青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6-21 16: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股份"、"公司"、"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主体合肥常 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常捷")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 号),同意发 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 为 33, ...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6:26
股权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3,955,857股普通股[3] - 吴应宏等三人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下降[2][3][4] 影响说明 - 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制权[2][5] 信息披露 - 吴应宏等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披露[5]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应宏、朱慧娟)
2024-06-07 16:2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常青股份 股票代码:6037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应宏、朱慧娟 住所/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油路 1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 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常青股份")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香亭、兰翠梅)
2024-06-07 16:24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常青股份 股票代码:6037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香亭、兰翠梅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南岳路 39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 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常青股份")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6:24
股权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33,955,857股[2][4] - 总股本由204,000,000股增至237,955,857股[4] - 冯香亭和兰翠梅合计持股比例由5.54%降至4.75%[2][4][6] 手续与披露 - 2024年6月5日完成股份登记等手续[2] - 6月6日收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 就被动稀释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6:24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累计超过 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综上,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应宏先生、朱 慧娟女士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 6.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应宏先生、朱 慧娟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43.50%被动稀释至 37.30%,权益变 动超过 5%。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应宏先生、朱慧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64,999,500 股、23,740,500 股,持股比例由 31.86%、11.64%减少至 27.32%、 9.98%。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4-06-07 16:24
证券代码: 603768 证券简称: 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3,955,857 股 发行价格:11.78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33,955,857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 ...
常青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6-07 16:24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 义 二〇二四年六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陈磊、邵路伟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释 3 | 义 | | | --- |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3 | |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包括人 | | | | 员姓名、保荐业务执业情况等内容 15 | | | |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7 | | | |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8 | | | |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