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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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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相关程序及披露[8]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并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及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及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等以出资额等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特定情况可豁免或免于审计评估[10][11]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涉及放弃权利以放弃金额适用规定,有重大影响需及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 连续12个月内除特定交易外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1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5]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9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 公司应按关联交易类型披露有关内容[18]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管理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7] -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公司有权处理责任人[17]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7] 制度相关 - 公司可对董事和高管持股规定更严转让条件并披露[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0]
海程邦达(6038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管理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3][4]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服务机构、媒体等[5]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5][6]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0] - 部门职责包括制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10][11]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2] - 应做好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维护[13] 投资者投诉处理 - 证券部为投诉管理直接责任部门[23] - 公开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等[24] - 受理涉投资者合法权益事项投诉,如信息披露违规等[25]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事项[26] - 无法立即答复的,30日内向投诉人答复[27] - 情况复杂可经审批适当延长答复时间[27] - 处理投诉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信息保密[29] - 投诉人诉求不合理应做好沟通解释[30] - 投诉处理台账及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31] - 对处理中的违法违规及不当行为问责[33]
海程邦达(60383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募集资金协议与支取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5]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拟延期实施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21]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募投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募投项目情况等内容[2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 公司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依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9]
海程邦达(60383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7:16
融资审批 - 单笔或累计融资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报相关部门审批[7] - 单笔或累计融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报董事会审批[7] - 单笔或累计融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合同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需在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7] - 除银行格式担保合同外,其他担保合同需财务部会同法务部审查[18] 担保管理 - 财务部建立对外担保档案并定期与银行等核对[19]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情况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向被担保人追偿[20]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要重新审批[20] 审批手续 - 融资或担保事项未签合同、合同变更等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2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2]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7]
海程邦达(6038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7:1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0]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信息[14]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违规情形报告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7] 其他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9]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与证券部组成[5]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2]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此限[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流程与期限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7]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议实施 - 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人选提交股东会审议决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14]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有要求[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审议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特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有表决规则[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海程邦达(60383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含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2] 治理监控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等人员实现治理监控[6] 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制定自身经营目标[10] 重大交易审批 - 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等交易达规定金额需经公司批准[10] 财务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25][26] 资金管理 - 控股子公司借款、出借资金等需履行审批程序[15][27]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立和注销银行账户[29] 关联交易管理 - 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交易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5] 内部审计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18] 风险控制 - 控股子公司应提高风险意识,建立风控程序[18]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0]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政策[23] - 子公司可制订相关制度报公司备案审查[23] 责任追究 - 子公司董高人员履职不力,公司有权处分追责[23]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5-08-25 17:1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6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可 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637.0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37.03 |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06.1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10.10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