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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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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分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 ...
海程邦达(60383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7:16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 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其中综合授信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 定资产贷款、回购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形式。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 ...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用机制,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 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接受董事 会的授权和委托,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提出建议并进行审查;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安排等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的委员为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
海程邦达(6038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海程邦达(60383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含独资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或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 效的控制机制,在实现控股子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的同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应当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 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5-08-25 17:1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6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可 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637.0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37.03 |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06.1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10.10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78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7:1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6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 |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 | | --- | --- | |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 |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 | |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 |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 |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 | |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 | |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 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8-25 17:1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海 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 战略,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深耕跨境物流主业,完善全球服务网络 公司以跨境物流为主营业务,依托海空铁运跨境订舱及"端到端"全链条服 务等核心优势业务,构建覆盖全球主要贸易通道的集约化物流网络。在业务布局 方面,持续夯实国内沿海枢纽口岸的运营优势,深化与国内外头部船公司、航空 公司的战略协同,动态优化航线资源配置与运力储备,提升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