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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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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保证 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本部 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 ...
海程邦达(60383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未经公司同意,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应符合 ...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 ...
海程邦达(6038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海程 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 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 ...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董秘任职 - 公司设1名董秘,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近3年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董秘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董秘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解聘需充分理由,解聘或辞任应报告并公告[12]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海程邦达(603836)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为 91370200697182392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1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ondex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
海程邦达(60383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8-25 17:16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权益[2]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等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等为相关责任人[5] - 财务部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审计部监督非经营性往来[6] - 控股股东等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11] 其他规定 - 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并披露[10] - 控股股东承诺未解决问题前不转让股份[7]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8]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9]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及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10]
海程邦达(6038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7: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程邦达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 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相关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职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
海程邦达(60383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5 17:16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对外投资未达前两条标准,由总经理行使审批决策权[11] 决策机构与职责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在权限内决策[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分析研究并提建议[6]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事项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成立项目投资工作小组[6][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进行会计记录和核算[10][11][12][20] - 法务部负责法律分析和合同审核[10] - 审计部负责审计[12] - 证券部应按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7] 资产处置 - 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控制,收回、转让、核销需按制度执行[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战略调整、项目亏损无前景、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8] - 投资转让应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18] - 财务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8] 其他 - 董事会必要时应聘请审计机构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审计并提整改建议[20] - 办法未尽事宜公司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海程邦达(6038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8] - 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董事[9]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1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 不同通知方式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8] 会议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2]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表决事项需在委托书中明确意见[2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表决方式 - 非现场会议以视频、电话等计算出席人数[2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5] - 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10年[26]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31] - 记录应包含日期等多项内容[3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3] 保密与落实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可要求纠正违规,经理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