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搜索文档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2:17
授信申请 - 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20亿元[1] -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1] 流程进展 -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授权安排 - 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文件并办理手续[2]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和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项: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和交易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和交易行为, 防范投资和交易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和交易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其他投资。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获批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亿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7][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37]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9]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况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6][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0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8][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15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3]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系人[4] - 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公司聘任时需与其签保密协议[13]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相关事项[1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6]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送达、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等工作[18] - 负责股东大会筹备,按规定通知股东[17] - 召开前取得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置备资料供股东查阅[17] - 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严肃性和正常秩序[17] - 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2]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少波)
2024-04-26 22:1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少波全出席[3] - 2023年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叶少波出席1次[4]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叶少波知悉相关情况[4]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叶少波全出席[5] 合规情况 - 2023年无违规关联交易及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6] - 2023年对外担保合规,无逾期担保[6] -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情况[7] 其他事项 - 2023年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7] - 2023年无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形[7] - 2023年叶少波发表8次独立意见,全投赞成票[4]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3] 信息披露媒体与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业绩预告与更正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1]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业绩[23]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按规定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3] - 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5]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25]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立即披露临时公告[29] - 公司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3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3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40] - 出售产品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40]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4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0]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证券部草拟临时公告,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54] 人员责任与义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报告重大信息第一责任人[57]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5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知悉重大事项进展或变化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1]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5] 信息披露机构职责 -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68]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职责[6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66] -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事务[67] 档案管理与保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证券部负责[72] - 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签署保密协议[72] - 董事长、总经理等作为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72]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77] - 公司内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7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77]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77]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77] - 公司沟通经营财务等情况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77] - 公司应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77]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77][7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80]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22: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7,213.65万元[10]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472,136,455.84元,2022年度为516,302,717.92元[33]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507,525,809.68元,2022年度为511,837,960.91元[33] - 2023年度营业利润为2,087,653.62元,2022年度亏损11,748,253.46元[33] - 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2,865,416.90元,2022年度亏损12,220,309.13元[33] - 2023年度净利润为6,096,980.65元,2022年度亏损11,927,616.35元[33]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2022年度为 - 0.09元/股[33] - 2023年营业收入为480,424,634.13元,较2022年下降约7.07%[42] - 2023年营业成本为415,574,907.25元,较2022年下降约6.75%[42] - 2023年净利润为 - 15,283.80元,较2022年大幅下降[42]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6,134.51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121.52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21.27%[13] - 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311,745,978.75元,2022年12月31日为470,168,456.43元[40]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20,159,180,582元,2022年12月31日为147,319,440.89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646,031,945,688.69元,2022年为755,998,986,220.43元[40] - 2023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544,286,664,67元,2022年为3,123,396,450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为537,146,047.09元,2022年为197,874,572.56元[40] - 2023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4,439,090.10元,2022年为7,055,526.30元[40]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为541,585,137.25元,2022年为204,930,098,86元[40] - 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81,648,235元,2022年为1,093,629,976元[40] - 2023年资产总计为1,623,233,372元,2022年为1,298,560,075.02元[40] 现金流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408,000,716.06元,2022年为1,226,837.7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816,914元,2022年为83,106,075.45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69,157,197元,2022年为48,054,108.97元[36]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59,717.4元,2022年为5,051,966.48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35,740,274.2元,2022年为822,666.2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957,219,626.4元,2022年为505,381.3元[3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522,479,352.2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52,024.9元,2022年为67,596,181.5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6,027,625元,2022年为9,277,448.64元[3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53,724,399元,2022年为11,681,267.14元[36] 其他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人民币[51] - 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54]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55][5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等,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53]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5%,增值税税率为13%、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180][182] - 公司及子公司长沙金鸿顺2022 - 2025年、2021 - 2024年分别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81][183] - 子公司福州金鸿顺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3]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设主任一名,由具会计专业身份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提前3日发会议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报告相关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0][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2]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职责权限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9]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审计工作[12]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决议相关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签字[29][27] - 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31][34]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2] - 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34]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3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监高、部门负责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秘和证代为直接责任人[14] - 董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证代协助并承担同等责任[15][16] - 董事长是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第一责任人[17]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1] - 报告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1]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1][2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 本制度规定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7]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24-04-26 22:17
2023年半年报调整数据 - 应收账款调整前212,239,490.54元,调整后125,415,004.75元,调整金额-86,824,485.79元[3] - 营业收入调整前179,776,348.76元,调整后179,303,178.25元,调整金额-473,170.51元[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28,503,699.24元,调整后-32,603,453.55元,调整金额-4,099,754.31元[12] - 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22元/股,调整后-0.25元/股,调整金额-0.03元/股[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2.79%,调整后-3.19%,调整金额-0.40%[13] 2023年第三季度调整数据 - 应收账款调整前266,291,316.98元,调整后88,497,188.82元,调整金额-177,794,128.16元[14] - 营业收入调整前111,781,710.76元,调整后111,341,763.45元,调整金额-439,947.31元[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12,825,396.02元,调整后-16,281,265.39元,调整金额-3,455,869.37元[18] - 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10元/股,调整后-0.13元/股,调整金额-0.03元/股[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1.28%,调整后-2.04%,调整金额-0.76%[18] 2023年前三季度调整数据 - 营业收入调整前291,558,059.52元,调整后290,644,941.70元,调整金额-913,117.82元[2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41,329,095.26元,调整后-48,884,718.94元,调整金额-7,555,623.68元[2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调整前-46,383,384.16元,调整后-54,769,301.98元,调整金额-8,385,917.82元[20] - 投资收益调整前-150,655.63元,调整后762,462.19元,调整金额913,117.82元[21] - 信用减值损失调整前-1,189,866.28元,调整后-9,484,686.70元,调整金额-8,294,820.42元[21] - 所得税费调整前-5,511,702.52元,调整后-6,250,899.26元,调整金额-739,196.74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32元/股,调整后-0.38元/股,调整金额-0.06元/股[22] - 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0.32元/股,调整后-0.38元/股,调整金额-0.06元/股[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36元/股,调整后-0.43元/股,调整金额-0.07元/股[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4.06%,调整后-4.83%,调整金额-0.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