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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6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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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19 19:2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热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杭州 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 ...
杭州热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19 19:21
业绩相关 - 杭州热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10.00万股,发行价每股6.17元,募集资金总额24741.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406.09万元[2]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须公开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4] -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情况[4] -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受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被出具监管关注函[5] 资金管理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符合规定,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6] - 2024年公司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对部分项目重新论证[6] 信息披露 - 2023年度杭州热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7]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19 19:21
会议信息 - 杭州热电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4月18日召开[1] - 会议通知4月15日邮件送达董事[1] - 应出席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戴梦华主持[1]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1] - 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9:2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附件……………………………………………………………第 13—1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4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5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592 号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集团)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州热电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杭州热电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9 19:2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 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 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伟女士、戴梦华先生、陆 舞鸽先生 3人组成。2023年11月28日,陆舞鸽先生因工作调 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补选金威 任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 董事2名,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以上。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林伟女士担任。委员会委员均具有与其职责 相适应的财务或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共审议16项 议案,具体情 ...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梦华)
2024-04-19 19:21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1] - 独立董事出席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3] 合规经营 - 2023年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7] - 报告期内为子公司担保,无关联方担保及资金占用[7] 财务相关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7] -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合规[8]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9:21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 三、附件………………………………………………………………第 | 4—7 | | 页 | | --- | --- | --- | ---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4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5 |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 6 | 页 | |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 7 | 页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1593 号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集团)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9:21
经 核 查 独 立 董 事 林 伟、戴 梦华、 陈 臻 的 任 职 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 除 独 立 董 事 以 外 的 任 何 职 务, 也 未 在 公 司 主 要 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指引 第 1 号 -- 规 范 运 作 》 中 对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相关要求。 杭州 热电股份 202 18 日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 据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 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热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伟、戴梦华、陈臻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杭州热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9 19:21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1 / 3 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 ...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
2024-04-19 19:21
资金出借预算 - 申请人每年11月上报次年资金需求,出借期限原则不超一年[8] - 资金出借额度纳入年度预算,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9] - 预算外资金出借,申请人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公司按规定决策[9] 资金出借审批 - 资金出借预算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1] - 单笔出借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申请人为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适用部分股东会审议规定[11] - 董事会审议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1] 借款申请与合同 - 申请人实际借款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财务业务申请单》提交相关内容[14] - 资金出借合同应明确至少六项条款[18] - 借款申请表需填写借款总额、起止日、利率等信息[30] 资金出借管理 - 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保存资料,统计并更新出借情况[18] - 资金出借备查台账应记录债务人名称、金额、期限、方式[19] - 资金出借台账记录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等信息[31] 借款偿还与披露 - 借款到期15日前督促借款人偿还本金和利息[19] - 申请人提前归还借款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管理部申请[20] - 公司应按规定如实披露资金出借相关事项[22]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补救措施[22] 责任与生效 - 公司对违规或失当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4] -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应追究经济责任[24] -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原办法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