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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605068.SH):股东庄严减持不超过243.30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2-05 18:37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股东庄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3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0% [1] - 公司股东旭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3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0% [1] - 旭腾投资具体减持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2.20万股(占总股本不超过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10万股(占总股本不超过0.50%) [1] 减持实施安排 - 庄严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1] - 旭腾投资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同样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1] - 两项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均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明新旭腾(605068.SH):股东拟减持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2-05 18:37
核心观点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两份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两位主要股东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的股份 [1] 股东一减持计划详情 - 股东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1] - 股东一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32,97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股东二减持计划详情 - 股东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减持期间同样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1] - 股东二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432,97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 [1] - 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621,984股 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0,992股 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50%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明新旭腾(605068) - 明新旭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12-05 18:34
股东持股情况 - 主体一庄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0股,占总股本17.26%[4] - 主体二旭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总股本3.08%[4] 减持计划 - 主体一计划2025.12.27 - 2026.3.26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432,976股,占总股本不超1.50%[5] - 主体二计划2025.12.27 - 2026.3.26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432,976股,占总股本不超1.50%[5] - 主体二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621,984股,占总股本不超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810,992股,占总股本不超0.50%[6] - 旭腾投资合伙人庄君新等按出资比例计划间接减持[7] 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则 - 公司相关人员自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19][20][2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相关人员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20][23] - 控股股东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0][23] - 控股股东等任期届满前离职有转让限制[20][23]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9][20][23] - 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披露信息[17][22] 其他说明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24]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25] - 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和重大影响[25] - 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决定[25] - 减持计划符合法规,主体将严格实施,公司督促披露[26]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6日[27]
明新旭腾:股东拟减持股份
格隆汇· 2025-12-05 18:33
减持计划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两位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 - 两位股东均计划在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减持股份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主体一减持详情 - 主体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2,976股公司股份 [1] - 该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 [1] 主体二减持详情 - 主体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432,976股公司股份 [1] - 该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 [1] -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621,984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1] -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0,99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0% [1]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03:1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8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1]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1] 会议投票安排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全天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2]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3] - 本次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4]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5] -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 [6] - 议案1、2.08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6] - 本次会议无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也无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6] 投票规则与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6]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所持同类股份总和 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投票结果视为全部同类股份的同一意见 [6]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后方能提交投票 [8] 会议出席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将出席会议 [9][10]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登记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2]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登记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2] -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12]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12] 其他会务信息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13] - 会议联系人为尹栩欣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为ir@mingxinleather.com [14]
明新旭腾(605068) - 明新旭腾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2025-12-02 20:05
公告更正 - 公司2025年11月29日披露的会议决议公告有内容遗漏并更正补充[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同意通过[1] - 《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全票同意通过[2]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同意通过[4] 会议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5]
明新旭腾(605068) - 明新旭腾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2 16: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8日14点在浙江嘉兴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12月18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审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8] - 特别决议议案为1、2.01、2.0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2.08[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A股代码605068,简称明新旭腾[15] 股东登记 - 自然人与法人股东登记所需材料及委托代理人所需材料[17][18] - 外地股东12月12日8:30 - 16:30可信函或邮件登记[19] - 登记地点为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19] 会议联系 - 联系人尹栩欣,电话0573 - 83675036,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20]
明新旭腾: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20:37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构成为:C19皮革和毛皮和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占比63.32%,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比29.15%,其他业务占比7.53%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4亿元 [1]
明新旭腾(6050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成员辞任致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议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3]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5]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除外[2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内部审计与沟通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4]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6]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7]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20]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0]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31] - 须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1]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信披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31]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公司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31]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32] - 发现财报问题,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及时披露完成情况[32] 细则说明 - 本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4]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明新旭腾(605068)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2025-11-28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150万股,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213.73万元[5] - 公司发起人庄君新认购4200万股,占总股本60%;庄严认购2800万股,占总股本40%[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每股面额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213.73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3] - 公司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一人[74]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5] - 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7] 公司合并、解散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