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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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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5: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通知8月19日发出[3]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聘任周剑波为董事会秘书,7票同意[4]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7票同意[5]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7票同意[6][7]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9 15:35
募集资金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9,000.00万元,净额68,018.44万元,2023年7月12日到账[3] - 2024年半年度使用6,182.35万元,期末余额42,242.92万元[5] - 银行专户合计余额12,242.92万元[7][8] - 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3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8] 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12月19日同意最高2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一年[12] - 2024年4月29日调至3亿,期限至2024年12月18日[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30,000万元未到期[13] 项目投入情况 - 年产项目(一期)承诺33,018.44万元,本年度投入4,049.74万元,累计9,496.77万元,进度28.76%[22] - 制剂项目(一期)承诺35,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2,132.61万元,累计17,524.65万元,进度50.07%[22] - 两项目合计承诺68,018.44万元,本年度投入6,182.35万元,累计27,021.42万元,进度39.73%[22] - 期末累计与承诺差额 -40,997.02万元[22]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8-26 16:08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5177,简称为东亚药业,债券代码为111015,转债简称为东亚转债[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3] 督导变更 - 东兴证券原委派阮瀛波和曾文倩督导,督导期自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2] - 因工作变动,委派张昱和陆丹彦担任督导保荐代表人[2] 人员信息 - 张昱从事投行业务超20年,主持多个项目[5] - 陆丹彦为副总裁,硕士,负责或参与多个项目[7]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8-01 17:55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3年8月2日,实施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价格上限38.86元/股[3] 实际回购情况 - 实际回购股数217.010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8911%[3] - 实际回购金额5499.217944万元,价格区间15.47 - 32.68元/股[3] 股本变化 - 回购前总股本113600000股,完成后为114753335股,增加1153335股[10][11]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403644股,完成后为0股[10]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196356股,完成后为114753335股,占比100%[10] 用途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拟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36个月未用完将注销[12]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4-07-17 16:41
投资情况 - 公司拟19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份额,占比19%[3] - 已完成合伙企业首期950万元出资,占比50%[6] - 药证公司一期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1.03%[3][5] - 药证公司二期公司认缴出资额50万元[4][5] 投资目的与风险 - 投资旨在拓展下游制剂业务,实现转型[3][8] - 投资有失败或亏损风险,敞口不超出资额[9]
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2024-07-01 16: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1015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 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6-30 15:34
可转债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2376.5万元“东亚转债”转股1153335股,占转股前总额1.0153%[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转股“东亚转债”金额6.66235亿元,占发行总量96.5558%[3][6] - 2024年4 - 6月,2374.2万元“东亚转债”转股1152415股[3][6] - 2023年7月6日发行690万张可转债,总额6.9亿元,期限6年[4] 转股价格调整 - “东亚转债”2024年1月12日起可转股,初始价24.95元/股,现为20.28元/股[4] - 2024年4月3日起,转股价格调为20.60元/股[5] - 2024年7月4日起,转股价格调为20.28元/股[5] 股本变化 - 2024年3 - 6月,无限售流通股和总股本从113600920股增至114753335股[8]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30 15:34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月 | 7 | 31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17.0103 万股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89%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49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2)
2024-06-27 15:51
|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 医药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药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钱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 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开发公司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系一家从 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上市公司,利用原料药技术与产能 优势,拓展下游制剂业务,实现向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转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合作设立医药投资基金并共同发起设立医药 开发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杭州嘉富天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海 ...
东亚药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2024-06-27 15:4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乐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ONGXING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 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