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60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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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食品: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4 20:12
公司治理动态 - 一鸣食品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枫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
一鸣食品(605179) -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4 17:30
信息披露规则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规范行为[2]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信息泄露[3] 披露范围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操作流程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5] - 董秘组织协调相关事务[6] - 登记相关事项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特殊情况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及时披露[7]
一鸣食品(6051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7:3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及授权事宜[7] 工作组职责 - 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并提交提案[9] 会议规定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现场召开为原则[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4]
一鸣食品(6051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7: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管理目的包括增进投资者了解认同、获市场支持等[5]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职责与责任人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等[6] - 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0][12]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如官网、股东会等[13]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9]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官网设专栏[20]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通过路演等交流[14] 会议相关安排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9] - 召开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时长不少于二小时[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附件[21] - 每次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档案文件[22]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采取网上直播需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公告[17]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16] 其他规定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2] -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上交所公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23]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0] - 通过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20]
一鸣食品(6051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7:3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5] - 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9]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期限3年,公司秘密不受限[1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16] - 独立董事不符条件等需60日内补选[16] - 董事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应赔偿[20][21] 决策权限相关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他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4] 会议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特殊情况不受限[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除章程另有规定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33]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电子通信方式进行并决议[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35] - 董事需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35]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7]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7] - 公司法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37]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7] -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14]
一鸣食品(6051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7:3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5] 定期报告审议流程 - 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定期报告确认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信息文稿处理 - 公开信息披露的信息文稿均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1]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指定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1][2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6]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6]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0] 内部信息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30] - 控股子公司等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事件并报送经负责人签字文件[32] 临时报告流程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临时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董事会,需审批的召开董事会审议,再由其报送证券交易所公告[32] 采访调研备案 - 公司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4] 数据咨询要求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有关人员回答政府部门生产经营数据咨询需先咨询董事会秘书[35] 沟通要求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6]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披露信息泄露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37]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真实准确、防止泄露[39] 文件资料归档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在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40] 责任与处分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根据情节给予处分[42]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5]
一鸣食品(6051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7: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总经理、各关联单位 的相关负责人、重大事项参与人,为各部门、单位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 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 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公司授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外界报道、 传送或以其他方式向外界披露公司内幕信息。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泄 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一鸣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一鸣食品(605179) -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获批发行6100万股,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0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股权结构 - 明春集团等发起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4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转让限制 - 控股股东等自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20] - 董事等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0]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特定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2] 公司决策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总资产等事项[35] - 单笔担保超10%净资产等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10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向董事会负责[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一鸣食品(605179) - 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1-24 17:30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规范公司治 理,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整为 6 人,新增的两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 名职工代表董 事和增选 1 名非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枫 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枫女士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 查,其简历详见附件。朱枫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 附 ...
一鸣食品(60517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1-24 17:30
组织架构调整 - 拟将董事会人数从7名调整为9名[1] - 拟将战略委员会人数从5名调整为7名[1] 会议决议 - 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 后续安排 - 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 - 修订后《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