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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6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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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决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须经提议召开,提前3天通知[11][13] - 2/3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披露理由[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2]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6] 其他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及被考评人员资料[4]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8]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检查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1]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范围含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18]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8] - 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审查募集资金和信息披露制度[19][20][21][22] 审计报告与说明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7] 审计奖惩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审计委员会可建议表扬或奖励[33] - 对违规部门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33][3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37]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薪酬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等[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6] - 公司年度内发基本年薪,次年发绩效奖金[8] 特殊情况 - 特定情形绩效奖金不予发放[14]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6]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7]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更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及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13] - 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办事部门[15]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1]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通过证券法务部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17] - 24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23]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拟报告信息及文件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董事会秘书[18] - 董事会秘书可要求定期提交计划和经营信息[18]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信息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报告董事长[18] 责任与义务 - 责任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信息未公开前报告义务人负有保密义务[21] - 未按规定报告将追究责任,董事等可能附带经济处罚[21]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2 - 5名副总经理(含一名财务负责人)[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定期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13] - 特定情况总经理5日内召集临时办公会议[13] - 重要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15] - 会议纪要会后一周送达相关人员[16] 资金管理 - 公司每年预留资金用于临时或计划外项目,总经理控制审批[19] 权限规定 - 总经理决定日常生产经营交易,特定事项按章程规定权限[21] - 超审批标准事项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2] 考核与报告 - 总经理考核按与董事会责任书执行,其他高管按与总经理责任书执行[21] - 总经理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提前十日交书面材料[23] - 总经理按需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23] - 总经理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23] - 总经理贯彻决议向董事长反馈信息[2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依法披露信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协助[23]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7] 评价要素与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聘期与费用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相关情况[8] 聘任期限限制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9] 改聘与选聘时间 - 特定情形应改聘,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其他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下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9]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主体和保密责任[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21]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5月6日核准发行3120万股,5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5] - 注册资本19407.6105万元,股份总数19407.6105万股[5][14] 股权结构 - 何培富持股3520万股,比例67.69%[14] - 何璧颖持股440万股,比例8.46%[14] - 何壁宇持股440万股,比例8.46%[14] -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持股408万股,比例7.85%[14] - 芜湖勤慧创业投资持股392万股,比例7.54%[14]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按持股比例获利益分配,可监督经营提建议[25]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9] - 董事会决定高管聘任、报酬等事项[8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4]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5] 其他 - 公司每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股东会决定[136]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制度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致年报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5] - 损失重大、情节恶劣从重处理[7] - 阻止不良后果等可从轻处理[7] 处理流程 - 证券法务部负责调查并提处理方案[8] - 追究形式包括批评、警告等[8][11]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0]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其制定修改解释[10]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该事务所[24] 决议通过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其他规定 -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9] - 迟到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3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46] - 临时股东会不得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55]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63] - 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63]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3]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