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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6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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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文兵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王文兵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持股1%以上股东、前十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直接利益关系或任职关联 [2][3] - 候选人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2][3] - 候选人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如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等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3]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记录,且未被认定为其他不良情形 [3]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芜湖富春染织连续任职未满6年 [4] - 候选人未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或解除后已满12个月 [4] 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有会计学教授及博士学位,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领域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已完成交易所要求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认证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独立性和时间投入,不受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影响 [5][6]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 - 董事会换届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文兵、万尚庆、孙瑞霞已获得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并具备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2] 董事候选人情况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培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051,352股,占总股本的45.8848%,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0.2058%股份 [3][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世奇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456股,占总股本的0.1749% [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要武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9,040股,占总股本的0.3087% [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丽平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360股,占总股本的0.2058% [7] 董事关联关系 - 何培富为公司控股股东,系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何璧颖和何壁宇之父 [7] - 俞世奇担任富春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何璧颖配偶 [7] - 孙程系何壁宇配偶 [7] - 周要武担任勤慧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7] 独立董事候选人 - 独立董事王文兵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8] - 独立董事万尚庆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兼任多家企业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9] - 独立董事孙瑞霞现任安徽工程大学教授,曾任企业技术顾问 [10]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需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 - 离职管理需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四项原则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况 [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独立董事需额外说明关注事项公司需披露原因 [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包括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 [2]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法定不得任职情形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职务 [3] 离职程序细节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过半数表决通过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4] - 董事会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需过半数表决通过相关高管回避表决 [4] - 被解职人员有权在会议中申辩公司需审议其陈述后再表决 [4]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公司需综合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5]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个人信息包括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5] 离职后责任 - 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仍有效 [5] - 任职期间违规行为导致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及犯罪将移送司法 [5]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否则需赔偿全部损失 [6] - 离职后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6] 持股管理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6]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需遵守原任期及期满后6个月内转让比例不超过25%的规定 [6] - 持股变动承诺需严格履行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并报告监管部门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 [6]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8]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10] -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企业上报项目意向、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10]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10] - 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10] 议事规则 - 会议须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12]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3天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3] - 可采用现场会议、电子通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1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通过多种方式作出决议 [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委员需签名 [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1] - 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22]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1] - 财务资助定义包括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但排除以融资为主营的持牌金融机构、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不含控股股东关联方)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 财务资助需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追加资助 [2] 审批权限及程序 - 财务资助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评估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并披露风险及公允性 [2] - 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的除外 [2]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单笔资助超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的需股东会审议 [3][4] 实施程序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内审部门审核合规性及担保措施有效性 [4] - 财务负责人需复核资金状况及偿还计划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4] - 被资助对象出现逾期、财务困难或破产时需及时通知并制定补救措施 [5] - 财务部需跟踪资助后情况,若发生清偿风险需上报董事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依法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包括风险防范措施及第三方担保情况 [6] - 被资助对象逾期或出现重大财务风险时需及时披露补救措施及偿债能力评估 [6] - 证券法务部牵头信息披露,财务部、审计部等需配合提供资料 [7] 附则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7]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总则 - 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 [1][2]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 [3] - 特定职权如发行公司债券可授权董事会决议,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行 [3] 股东会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5] - 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响应 [5][1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 [9]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载明 [9][10]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0]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 [6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7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8] 会议程序与记录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公司需提供便利的参会方式 [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情况、审议要点、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 [78][79] - 决议公告需披露股东出席比例、表决结果及特别提示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情况 [84][8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包括程序违法、内容违反章程等,股东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37]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90][93]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等[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秘组织实施[3] - 证券法务部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3]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公开、泄漏或利用信息交易[4] - 知情人须自获悉信息起填写档案,董秘有权要求提供信息[12]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报道有重大影响时,董事会须函询并要求答复[13]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8类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6]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档案,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备[19] - 股东等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须填写本单位知情人档案[18] 信息报送与保密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需保密并登记[22] - 公司公告定期报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告及数据[25] - 筹划重大事项须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27]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在两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3] - 对违反制度知情人,公司应自查、处罚并备案[27] - 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责任人[27] - 擅自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保荐人等,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31] - 知情人档案应一事一记,按要求完整填写[33][34]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1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须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1] - 召开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3] 审议与披露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2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16:3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等提供担保[3]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0]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了解情况等并准备追偿[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4]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一般担保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担责[24]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预先行使追偿权[25] - 保证合同约定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27] - 三种情况相关人员须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27]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9]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责任人须担责[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