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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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8:3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制造业占比92.16%,贸易占比7.65%,其他业务占比0.19%[1] 市场数据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1.11元[1] - 公司市值为38亿元[1]
冠石科技(6055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28 18:32
独立董事构成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集与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会议提前2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决策规则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会议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1] 会议表决与生效 - 表决可投票或举手,有要求时用投票[22] - 决议宣布且签字后生效[10]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董秘负责[10]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2]
冠石科技(60558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8: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人员选举与补选 -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公司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信息披露与督导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0] - 会议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可邀请外部审计等人员列席[15] - 可聘请外部专家,费用公司承担,专家有建议权无表决权[15] - 会议有记录,出席人员签名,载独立董事意见,保存十年[15] - 与会人员保密,成员有利害关系回避[15][16] - 细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修订[18]
冠石科技(6055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临时股东会2个月内召开,持股数按书面请求日计算[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0天通知[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相应人员主持股东会;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1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冠石科技(6055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8:32
制度制定与目的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并加强沟通[2] - 工作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 在网站设专栏并及时答复投资者问题[10] - 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并专人接听[8] - 按规定召开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9] 信息报备与记录 - 采访或调研结束后两交易日内报备[10] - 定期通过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1] 风险防范措施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和流程[13]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3] 人员管理与职责 - 对相关接待人员进行培训[13] - 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秘负责,部门承办[15] - 董秘组织协调工作,相关人员提供便利[15] 工作要求与规范 - 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6]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6] 人员素质与协助 - 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17]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8] 档案管理 - 建立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8]
冠石科技(6055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7]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能受上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利[12]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5]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6]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其可申请或报告[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冠石科技(6055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1-28 18:32
股东权益与行动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超总股本50%或表决权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怠职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在董事会怠职时采取行动[10] 资金管理 - 股东违规占资应扣减现金红利偿还,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0]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7]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经股东会审议[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7]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管有维护资金安全义务,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提议罢免严重责任人[12]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2]
冠石科技(60558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8:32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 - 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4] - 主任委员和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有权提议召集临时会议[7] 会议规则 - 提前通知,紧急会议不受限[7]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可委托表决[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反对意见存档[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2]
冠石科技(605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8: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送达通知[4][5] - 董事会办公室2日内将临时会议提议报告董事长[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定期记名、临时现场表决[14] - 通讯表决规定时限,未表达意见视为弃权[14]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1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通过[16]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专人负责[18]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董事签名,载明独立董事意见[18][19] -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附加说明[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规则[21]
冠石科技(6055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18:32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与预计收益[10]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后可再次开展[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等方可使用[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方可使用[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