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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7:34
(一)诉讼一【(2024)苏 0591 民初 15446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核查意见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蒋海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 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保荐人获知瀚川智能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瀚川投资"、"控股股东"、"被告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以 下简称"实际控制人"、"被告二")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2024)苏 0591 民初 15446 号】和【(2024)苏 0591 民初 15450 号】。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内容及其理由 被告一: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蔡昌蔚 2、事实与理由 2023 年 ...
瀚川智能: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12-23 17:26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货款 5,472 万元以及违约金 694.2 万元,合计人民币 6,166.2 万元。 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208,600 元,由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二审判决且为终审判 决,目前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后续执 行进展而定。公司涉及本诉讼事项相关存货成本合计约 8,502.70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存货计提单项存货跌 价准备 1,267.65 万元,结合公司已预收正威集团款项 3,716.8 万元(未税),剩 余约 3,518.25 万元存货尚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情 况及诉讼判决执行情况,存在剩余未计提跌价的存货 ...
瀚川智能:瀚川智能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18 17:39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 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 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 ...
瀚川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18 17:3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智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41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6,401,479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58.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53,089,944.6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不含税 ...
瀚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7:34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光跃主持,会议应到 3 人, 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其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
瀚川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4-12-04 17:48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瀚川 投资(简称"被告一")及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简称"被告二")的通知,得 知其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苏 0591 民初 15446 号】和【(2024)苏 0591 民初 1545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诉讼一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蒋海东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诉讼案件一,原告蒋海东请求判令被告一苏州瀚川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向原告支付差额补足款人民币 16,367,877 元,被告二蔡昌蔚先生对被告一所负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 保全保险费等为实现原 ...
瀚川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2 18:37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3,869,87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3,869,87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37.47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7.47 | | (%) | | 注: ...
瀚川智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8:37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免去何忠道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1-26 02:0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于1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确定该日为授予日,以6.01元/股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266.42万股限制性股票,且实施过程合规,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 [22][24]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会议合法有效 [1] - 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授予价格6.01元/股,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266.42万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郭诗斌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3][4]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合规 [8] - 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授予日、价格及数量 [10][1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情况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查询其在2024年5月6日至11月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5][16] - 11名核查对象有买卖行为,但均发生在知悉内幕信息前,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其他核查对象无买卖行为 [17] - 策划激励计划过程保密合规,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 [19]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 2024年11月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23] - 11月7日披露征集投票权公告,11月6 - 1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 [23] - 11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议案 [23][24] 与股东大会审议计划差异 - 本次授予内容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25] 授予条件说明 - 董事会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授予情形,授予条件成就 [27][28] - 监事会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授予日符合规定 [29][30] 具体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授予数量266.42万股,占股本总额1.51%,授予人数45人,价格6.01元/股 [32][33]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有效期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最长不超规定时间 [33] - 归属期限和安排有明确规定,未归属或未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归属前不得转让等 [36]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1%,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20%,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7][38] 其他情况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认为符合规定,授予条件成就,同意授予相关安排 [42]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43] - 按会计准则进行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预计对各期净利润有影响,但可提升公司业绩和价值 [44][4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必要批准授权,符合规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48] - 上网公告附件包括监事会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和激励对象名单 [49]
瀚川智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11-25 17:0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