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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68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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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68805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8:07
股权与注册资本变动 - 2025年4月29日至6月17日,“华锐转债”2000元转股20股,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4] - 2025年5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现0.60元,转增0.4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87159984股[5] - 2025年7月1日至8月28日,“华锐转债”1000元转股15股,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增加[6] - 公司注册资本由6225.7112万元增加至8715.9999万元,股份总数由6225.7112万股增加至8715.9999万股[12] 制度修订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部分治理制度将梳理完善、修订及新增[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总经理工作细则》等12项无需提交[8] - 修订后的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9]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况,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股东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15][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8] 交易与担保规定 - 股东会审议特定关联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需经规定比例表决通过[1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规定比例后,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32][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到一定金额,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34][35]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3] 其他 - 控股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49] - 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方案,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49]
华锐精密(6880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铁锤
2025-08-29 18:07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4]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4]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5]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7] 其他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 候选人承诺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9]
华锐精密(6880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铁锤
2025-08-29 18:0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袁铁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多项任职资格要求,如非特定股东亲属、近36个月无处罚等[5][6] 审查确认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保证声明准确[7]
华锐精密(68805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8:06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5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8 日 至2025 年 9 月 1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
华锐精密(68805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4]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6]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8]
华锐精密(6880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4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7位董事均出席[3] 议案表决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5]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7票同意,待审核审议[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11] -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15] 人员提名 - 董事会同意提名袁铁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华锐精密(688059)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9 18:03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4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
华锐精密(68805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8:0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锐精密")的委托,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 项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以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 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 ...
华锐精密(6880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7: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两天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2/3以上同意有效[13] 工作内容 - 公司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11] - 委员会按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
华锐精密(6880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4][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13][14][15] 提案相关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主持相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1]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2] 提名相关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相应董事人数[45] 其他规定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以及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46] - 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至证券交易所[46] - 除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4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51]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的结束时间[5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54] -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7][5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