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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
2023-08-10 20:50
独立董事:武丽波、许怀斌、肖红英、李正 2023 年 8 月 11 日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暨增加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关联交易体系的调整和额度的调整系基于实际情况发生,调整的 标准和方式符合公司的内部管控要求。本次增加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 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第一届 ...
华大智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
2023-08-10 20:50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 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 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系依据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和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华大智造: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
2023-08-10 20:50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净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A 股股票 41,319,47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2,231,830. ...
华大智造: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3-08-10 20:3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大 智造")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 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延期;同意调整"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 资结构,并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工")作为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投资额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意"华大智造营销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增加深圳华大智 造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销售")作为该项目的境内实施主体,同时使 用募集资金对深圳销售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
华大智造: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祥良)
2023-08-10 20:3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杨祥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华大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1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
华大智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10 20:3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 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六条 ...
华大智造: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孙健)
2023-08-10 20:3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孙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华大智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 ...
华大智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1)
2023-08-10 20:3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 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 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系依据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和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大智造: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许怀斌)
2023-08-10 20:3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许怀斌先生为深圳华 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圳华大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 ...
华大智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10 20:3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保证资金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 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 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理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委托贷款; (五)其他法律不禁止的投资。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