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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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6881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助董 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 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
华大智造(6881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职责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集[1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委员可委托表决,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0][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
华大智造(68811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1,319,475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651.6155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6,516,1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5300.1440万股,比例42.500400%[19]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44.2948万股,比例11.51193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5]
华大智造(6881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情况[6] 选聘要求 - 近三年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刑事处罚[4]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解聘与更换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天通知[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责任与披露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7] - 变更需披露前任等情况[17] 监督与处分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9]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处分责任人[19] - 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9] - 严重时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19] 其他 - 特定严重情形不再选聘该事务所[19]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3]
华大智造(6881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六种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11][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9] 董事会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22]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相关限制原则[24]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3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投票表决[31] - 提案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形成决议,担保等有额外要求[35][37]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40] 其他规定 - 送股或转增股本,对应财报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4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44]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审议条件[45][46] - 会议可全程录音[4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56]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60]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58]
华大智造(68811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超总资产30%时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1] 担保豁免与披露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时,可豁免部分规定,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约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担保后续处理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20] 责任追究 - 公司董高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致公司受损,应追究法律责任[22] - 经办责任人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向公司或股东承担法律责任[22] - 经办责任人怠于履职致公司受损,可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4]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并修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26] - 本制度修改时,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6]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华大智造(688114)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10-23 19:16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455.4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75,670.91 万元。拟 使用超募资金 22,701.2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 ...
华大智造(688114)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10-23 19:16
会议内容 -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1] - 审查《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1] 关联交易 - 预计增加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及出租房屋等关联交易[1] - 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 - 对财务、经营及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 议案审议 - 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
华大智造(688114)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3 19:16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9月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8376.80万元[1] - 2025年1 - 9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45.50万元[2] - 2025年1 - 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31.30万元[2] - 2025年1 - 9月存货相关减值损失5034.48万元[3] - 2025年1 - 9月合同资产相关减值损失11.02万元[3] - 本次计提减值影响2025年1 - 9月合并利润总额8376.80万元[5]
华大智造(688114) -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10-23 19:16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因业务发展需要及采购需求增加,本次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吴晶已对此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