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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度生物(68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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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度生物(68819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30
营业收入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91.2万元,同比下降13.7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9亿元,同比下降8.79%[3] - 营业总收入为1.19亿元,同比下降8.8%[21] 净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361.8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4万元,同比增长50.15%[3] - 净利润为701.37万元,同比增长50.1%[22]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657.8万元,同比增长879.87%[3] - 营业利润为752.72万元,同比增长67.2%[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同比增长50.0%[23] 成本和费用 - 销售费用为5,819.27万元,同比下降8.3%[22] - 研发费用为2,564.74万元,同比下降14.5%[22] - 财务费用为-105.35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高于利息支出[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2564.7万元,同比下降14.50%[4]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65%,同比增加2.46个百分点[4]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5.9万元,同比下降65.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8.31万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5.94万元,相比上年的1,657.55万元下降65.3%[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亿元,相比上年的-3.45亿元改善66.2%[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0.74万元,相比上年的-4,545.89万元改善92.7%[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142.33万元,相比上年的537.18万元增长112.7%[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8亿元,相比上年的2.35亿元下降36.9%[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5.14亿元,相比上年的9.38亿元增长61.4%[24]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3.93亿元,相比上年的5.95亿元增长134.1%[24] 资产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9.9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42%[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90亿元,较2024年末的9.94亿元略有下降[16][17] - 总资产为9.90亿元,较期初下降0.4%[18] - 货币资金为1.48亿元,较2024年末的2.62亿元减少43.4%[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35亿元,较2024年末的5.11亿元增长24.3%[16] - 应收账款为4708.34万元,较2024年末的4937.11万元下降4.6%[16] - 存货为2408.18万元,较2024年末的2513.70万元下降4.2%[16] - 流动资产合计为8.91亿元,较2024年末的8.85亿元略有增长0.7%[16] - 固定资产为6873.84万元,较2024年末的7767.10万元下降11.5%[16] 负债及权益状况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1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18亿元,较期初增长0.7%[18] - 合同负债为398.49万元,较2024年末的901.28万元下降55.8%[17] - 应付职工薪酬为841.18万元,较2024年末的1182.76万元下降28.9%[1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29.14万股,占总股本的3.22%[12] - 公司未因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25] - 公司董事会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26]
仁度生物(688193)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30 17: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987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06.9870万股,均为普通股[7][15] - 公司由仁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3000万股[15] 股权结构 - 发起人JINGLIANG JU持股785.8357万股,比例26.1945%[14] - 发起人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617.6624万股,比例20.5887%[14] - 公司发起人合计持股3000万股,比例1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公司决策程序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1]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4]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84]
仁度生物(688193)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7:29
股权激励 - 2025年7月2日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1] - 截至2025年7月14日13名激励对象认购69,870股,每股37.60元,收款2,627,112元[1] - 2025年7月22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2] 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4] - 拟修订《公司章程》,以新章程全文形式审议[5] - 拟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8项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6][7]
仁度生物(6881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7:2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仁度生物(6881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7:2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6]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5]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3]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需含多项内容并签字报告[21][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按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前3日提供[2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9]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9] - 给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其他规定 - 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间对商业秘密保密[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过渡期与管理办法一致[33] - 过渡期内不一致事项逐步调整[33]
仁度生物(6881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7:2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8]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7]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变更应提前公告说明[15][17] 决议通过 - 关联交易事项非特别决议按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的过半数通过有效,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其他事项 - 公司实施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3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有相关要求[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为2名以上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股东登记、参会、发言等有规定[40][43][47][48][49][52] - 主持人可宣布休会,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60][62]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6][67]
仁度生物(6881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9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 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 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 客户和新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 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
仁度生物(68819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9
审计制度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考核需审计委员会参与[3]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8]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11] 报告披露与档案保存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2]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2] 审计范围与内容 - 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子公司及派驻人员[11] - 内容包括财务计划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15][17] 审计程序与问题处理 - 程序包括制定计划、通知、实施等[26] - 发现问题可随时向董事长报告并制止[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审计部负责解释[36]
仁度生物(6881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7:2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2] 出席与委托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投票表决权[1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表决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对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同意票[21]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1]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1]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21] - 董事应依照会议记录承担决策责任[22] 决议落实与确认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人保存[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8]
仁度生物(6881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9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 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 理地决策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