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峰测控(688200)
icon
搜索文档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市值管理 - 目的是使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财富增长[4]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性[4][5]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7] - 方式包括并购重组、再融资等[14] 具体措施 - 董事会应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并关注市场反映[9] - 董事和高管可参与提升投资价值工作,实施股份增持计划[10] -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4] - 董事会适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14] - 可根据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16] 股价异常处理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两种定义[21] - 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发布公告澄清或说明[18]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18] - 符合条件可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18] - 推动控股股东等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18] 长期破净公司 - 定义为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21] - 每季度末确认,若是需2个月内披露估值提升计划[11] - 至少每年评估计划实施效果并完善披露[19] - 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应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19]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按需召开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12][13]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0]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1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7]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 人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 下,公司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范围为公司独立董事[2] - 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公司代扣代缴[2] - 自股东会通过后按季度发放[2] 其他费用 - 参会差旅费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2] 办法生效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人员管理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2]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公司员工聘任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提意见,经审核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7] - 部门正副职任命由总经理提名,经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审批[17] 交易审批 - 总经理有权审批涉及资产、成交金额、资产净额等低于一定比例的交易[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特定金额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批准[6][7]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需提前2天送达出席人员阅知[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会前一天电话通知,必要时开临时会[1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定期按董事会要求书面报告工作含年度经营计划等[19] - 每年底向董事会提交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和工作报告[19] - 公司经营出现特定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0] 其他 - 公司内部管理具体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发[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9 18:2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损失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可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外相关人员[8]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10] - 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登记报备和保密工作[4] - 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1] - 进行重大事项或披露重大影响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且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4][15] - 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相关责任人职责 - 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1][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11] - 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11] 信息控制与保密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公司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3] - 发生特定情形时,应在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时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8] - 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9] 违规处理 - 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2]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并追究责任,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给予处分[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擅自泄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追究责任[23] - 为公司重大项目服务的中介机构及人员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 其他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高送转”指公司送红股或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合计比例达到每10股送转5股以上[17]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反舞弊制度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员工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体分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 (一)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手 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 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本制度所指管理层是指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反舞弊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 (一) 董事会负责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 包括预防舞弊、接受举报和调查处理在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对外经济活动,进一步加强授权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专项 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以公司名义对外活动并需要公司授权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 被授权人是公司的受托人。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实施受 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授权的分类和授权方式、程序 第四条 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长期授权和一事一授权 的单项授权。长期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或受托单位实体有效 存在为期限。实体有效存在指该受托方具有实施该授权项目的场地,人员,生产 线,技术支持等。(如因违法违规被暂停营业、限期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 因资不抵债而被清算视为实体没有有效存在,授权期限截止)。 第五条 公司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授权的书面证明,授 权委托书上载明受托人姓名、受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后生效。《授权委托书》由公司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减持 - 董高人员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2]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4] 股份变动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证监会责令购回并上缴差价[17] - 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7] - 违规进行禁止行为,董事会收回收益等[18] 制度说明 - 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8:2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及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18] - 特定人员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18] 报告情形与要求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 50%以上及出现债务逾期等应及时报告[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9] - 各部门重大事项触及相关时点后应及时预报[11] - 重大事项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及进展[12] 报告方式与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应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 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2]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审核披露[1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1] 责任与保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8] - 未公开重大信息知情人需保密,内幕交易造成损失依法赔偿[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制度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并修订[22]